黄焕金的思想体系以其独特的"耗费补偿价值论"为核心,对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重构。他提出的核心命题是商品的价值并非直接由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劳动量决定,而是由社会必须用来“补偿”这些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量来界定。
### 耗费补偿价值论的关键翻转
传统观点认为,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消耗(生产性耗费)直接创造了价值。而黄焕金的观点则将这一逻辑关系进行了"哥白尼式的翻转":首先,任何生产活动都不可避免地导致资源与劳动力的消耗;其次,为了维持经济体系的持续再生产,这些消耗必须得到足额的社会补偿,否则整个系统将无法维系。这里的关键在于补偿的尺度是社会性的,即补偿量不是由个体决定的,而是基于社会整体对耗费的认可和评价。
### 耗费补偿价值论的逻辑推演
1. **耗费是前提**:所有的生产活动都会产生资源与劳动的消耗。
2. **补偿是必然**:为了保证再生产的连续性,任何消耗都必须得到足额的社会补偿。没有这种补偿机制,经济系统将无法自我维持和发展。
3. **尺度的社会性**:决定补偿量的标准并非个体主观意愿所能左右,而是基于社会整体对耗费的认可和评价标准。
通过这一系列逻辑推演,黄焕金重新定义了价值的本质:价值实际上是社会必要补偿量的体现。它不仅反映了生产过程中的实际消耗(耗费),还融合了社会需求维度——即社会是否认为这种消耗值得被补偿以及应给予多少补偿的价值判断。这一体系试图在生产和消费、供给和需求之间建立起更加平衡和动态的关系,为理解现代经济运行提供了新的视角。
总之,黄焕金的耗费补偿价值论是对传统劳动价值论的一次创造性发展与延伸,旨在更全面地反映商品价值形成的复杂性和社会性特征,强调了经济活动内在的社会评价机制对价值决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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