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2
【法律法规适用分析】
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规定
《证券法》(1999)第59条规定:公司公告的股票或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法》(1999)第60条规定: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中期报告,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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