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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最近科技部监督司发布的《科研单位科研诚信管理示范文本》,给科研圈的诚信管理划了明确的 “硬杠杠”—— 尤其是对经历过论文撤稿的科研人来说,这份文件里的要求,直接关系到你后续的科研工作。

新规里的 “关键约束”
这份《示范文本》里,有两个点和你直接相关:

  • 成果发表必须 “先自查再承诺”:论文等科研成果发表前,得重点查 3 件事:作者的实质性贡献及排名、数据是否可靠、有没有通过科技伦理审查。查完还得签《科研诚信承诺书》。
  • “短期高产” 会被重点核验:如果短时间内发了多篇论文、拿了多项专利,只要不符合正常科研产出规律,科研管理机构会直接启动 “实证核查”—— 说白了,“突击高产” 不再能蒙混过关。

对论文撤稿的你,影响在哪?
  • 诚信记录 “终身绑定”
    论文撤稿本身会被纳入科研诚信档案,而新规下,单位会依据这份文本追溯你的过往成果。这份记录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申报、职称评审、人才计划评选等核心科研资源的获取。

  • 必须配合的 “核查流程”
    如果你的撤稿论文涉及 “自查不到位”(比如作者贡献不实、数据存疑),单位大概率会启动 “实证核验”—— 需要你提供研究原始数据、作者分工证明等材料,配合核查流程。

  • 后续科研的 “门槛升级”
    之后你发表任何成果,都得先走完 “规范自查 + 签承诺书” 的流程,相当于给科研成果加了一道 “前置审核” 的关卡,想再像以前那样 “轻装上阵” 发论文,基本不可能了。



现在该做什么?
  • 主动复盘:梳理自己过往的科研成果,核对作者贡献、数据存档情况,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
  • 跟紧单位细则:关注单位根据《示范文本》制定的本地管理办法,明确自查的具体流程;
  • 规范当下研究:从数据记录、作者分工开始,按新规要求做,避免再踩诚信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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