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区残疾人群体的不断增加,为了更好地服务残疾人群体,社区需设立残疾人协会。选举是协会成立的重要程序,也是协会治理的基础。
本文旨在介绍社区残联协会的选举方案,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正、公平,保障选举结果的合法性。
在选举之前,需成立选举筹备组,由社区的工作人员、居民、律师等组成。选举筹备组的主要职责是策划、组织和监督选举工作,确保选举顺利、公平、公正进行。
残联协会选举的选民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社区残疾人:
年满18周岁;
在当地居住满6个月以上;
对社区残疾人事务有兴趣,积极参与社区残疾人服务和活动,具备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选民资格的认定由社区残疾人服务中心负责,进行公示并受理异议。
候选人的提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具备选举权的社区残疾人可以提名;
被提名人应当是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社区残疾人;
被提名人应当参加候选人培训课程。
候选人的公示应当包括被提名人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服务社区残疾人的经历、参加的培训情况等。
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候选人可以正式参加选举。
选举筹备组应当根据选举情况和实际需要确定选举日程,包括: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票时间和地点;
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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