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厂现场照明灯更换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保证运转
人员在更换现场照明灯时人身安全,分场特制订了
“更换现场照明灯的安全措施
”,各运转
班组必须要严格执行
本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1根据公司
“设备分工管理标准
”规定,生产运转
场所的照明灯更换,由所管辖的运转
专业分场负责,
5米以上的照明灯更换由电气分场负责。
2现场照明灯(
5米以下)不亮时,由运转
值班人员负责更换照明灯,若照明灯不亮是由于照明线路原因引起的,运转
值班人员应填写设备缺陷单,由电气分场负责处理。
3照明灯高度在
2米以下的重要设备照明,由值班人员联系当值单元长,由当值单元长安排人员负责更换,照明灯高度在
2米以上或
2米以下不重要的照明,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汇报单元长,按照明划分责任班组安排运转
人员进行更换。
4电气开关室、变压器室及其他电气小间的照明灯,按照卫生区的划分,由责任班组负责照明灯的更换。
5照明灯泡的管理由分场负责,值班人员需更换灯泡时到分场领
取灯泡;梯子由
#1、2机组网控人员负责管理,需使用时应向
#1、2机组网控值班人员借用。
6凡在电气开关室、变压器室及其他电气小间必须要使用
绝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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