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赣州的实施意见
市人府关于建设宜居赣州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大幅改善人居条件,提升城市形象,推动赣州更好更快发展,现就建设“宜居赣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四种理念、四化驱动、五个赣州”发展战略,坚持民生为本的核心理念,以优化公共空间、完善服务设施、提升居住品质、提高居民素质为主线,市县共进,城乡互动,建管并举,努力建设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繁荣和谐的“宜居赣州”。
二、目标任务
到xx年,将赣州建设成为社会文明、经济富裕、环境优美、生活便宜的全国最宜居的城市之一。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31平方米/人;农村
**房屋新户型推广率达到
80%;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
40%,人均公共绿地面
积达到15平方米/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
15平方米/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
85%,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80%。三、工作措施
(一)高品位规划,彰显宜居美感
1.形成疏密有致空间。充分发挥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积极引导宜居城市建设。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及各类规划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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