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设备腐蚀事故
为了防止
设备腐蚀,应当严格
执行《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12022-05
99)、《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
DL/T561-1995
)、《火力发电厂停(备)用热力设备防锈蚀导则》(
SD223-87
)、《关于防止火力发电厂凝汽器铜管结垢腐蚀的意见》
[(81)生技字
52号]和《防止电厂锅炉结垢腐蚀的改善
措施和要求》
[(88)电生字
81号、基火字
75号]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化学监督工作,并重点要求如下:
1防止锅炉和汽机本体内部腐蚀。
1.1凝结水的精处
理设备严禁退出运转
。在凝结水质劣化时(凝汽器泄漏、热网加热器泄漏),要及时查找、堵漏。
1.2凝结水精处理设备(包括再生系统)因故障影响正常投运时,要及时进行抢修、消缺,尽快恢复精处理设备的水处理能力。
1.3做好凝结水处理树脂再生系统区域的通风、酸雾吸收、再生剂储罐防腐、密封措施,并对该区域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防腐,防止酸泄漏和酸雾腐蚀发生。
1.4严格凝结水精处理设备检测、修理
工艺,特别要定期检查出水滤元和树脂捕捉器的缝隙,防止离子交换树脂漏入给水
系统。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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