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边界:自己决定自己(自主),但不决定别人(不越界)。<br>
合理 = 各方自主不越界 + 交汇有共识,是平等前提下的“双赢式同意”,而非单向碾压的“赢者通吃”。
身处社会网络中的“自由”,并没有自己想做什么就可以做什么的“自主权”,这种主观任性的自主,是不合理的。<br>
但自由可以是自己不想做什么就可以不做,这种自主权是客观的,因而是合理的,是拒绝他人的强迫合作、且无需忌惮打击报复的正当权利,也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边界共识。<br>
由此可见,自由这一概念,纯粹是为了反抗强权“单方面支配他人”而应急产生的。<br>
“自由”是主观还是客观,合理还是不合理?只要换位思考一下,同样的情景下,别人会不会跟你产生同样的诉求,会不会同情并同意你的“自由”,就知道了。<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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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状态并非“谁打赢了”就可以主观地“单方面决定别人”的不平等模式,而是双方都可以“自己决定自己,但不能决定别人”“双方都有否决权”的同样状态,当双方意见不合就只能一拍两散,谁也无权强迫谁。当然,双方主张也可以交汇到一个共同点(形成合意)、并得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共识、合意、规则、约法等“客观”结果。<br>
比如买卖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敲定的价格,就是“自己决定自己”同时“双方共同认可”的共识合意,体现了平等、公正、客观、合理。<br>
所谓自由与自律,不过是大众约定俗成的通俗称谓,其核心本质终究是主观主体间的互动制衡并共同趋于客观的合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