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26
MYHD收到的所谓“分红款”4500000.00元,系MYHD六家关联企业利用同城系统内转账可即时到账的特点,用2700000.00元于2004年12月28--29日在麻城建设银行连续转账虚构59400000.00元现金流的一部分,所谓的长期债权投资收益1800000.00元没有实质的现金流入,不应确认。MYHD2002年转让给SL国际的25%福建LD股权中仅有5.02%在工商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根据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福建LD25%股权转让交易尚未实质完成,由此产生的所谓“投资收益”6237458.84元不应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