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平七改平巷行驶机车送、拉罐安全技术措施
三水平七改平巷口至变电所口运输距离500m,为了进一步保证此段行驶机车的安全,特制定以下机车拉、送罐安全技术措施
1、为了进一步保证行驶车辆的安全,机车有下述情况时禁止使用。
(1)缺少碰头缓冲器或损坏者。
(2)连接装置不符合完好规定。
(3)制动系统不完好。
(4)撤砂装置损坏或砂箱内无砂时。
(5)前后照明灯不明亮达不到规定照明距离时。
(6)警铃铃音不清晰、宏亮,控制器闭锁不可靠时。
(7)机车上电气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时。
(8)车载式瓦斯断电仪或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显示行车巷道存在瓦斯浓度在0.5%时,或遇有其它危险情况时。
(9)机车的顶棚和车门不完好时。
2、机车通过的弯道最小曲率半径不得小于7米。
3、列车通过风门时,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
侧同时接收到的声光信号装置,并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严禁使用机车或车辆撞风门。
4、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弯道前后应装有弯道报警装置。机车行至道口、硐室片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5、根据该巷道内风门间的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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