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38
2009年10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陈某某等作出一审判决,陈某某犯挪用资金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纪某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姬某某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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