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51
(三)在财务报告上作虚假记载
1.事实
FJSN以虚假客户对账单入账记录有关国债投资事项,造成2001年年末--2004年年末财务报告严重虚假。
FJSN账面记录显示15900万元国债投资资金至2004年12月一直在证券公司的资金户头上用于国债买卖,且2001--2003年账面还确认了2121.1万元国债投资收益。经查,上述15900万元国债投资资金中仅有14500万元进入FJSN在XH证券武汉BYL营业部的资金账户,且2001年8月之前又被转出FJSN资金账户,汇往WHBGMY有限公司,均未用于投资国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