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合唱团章程
青岛合唱团章程
第一章 宗旨目标
第一条 成立宗旨
呈现东北人精神风貌,丰富东北同乡业余文化生活,加强老乡之间沟通、提高文化修养,弘扬爱祖国、爱家乡的民族精神。
其次条 进展目标
发扬团结协作、主动参与、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建立一支具有音乐修养、影响力强,高素养的优秀业余合唱团。
其次章 活动方式
第三条 定期、定点组织排练活动,内容由团长及艺术指导负责支配。
第四条 选择性地参与合唱竞赛与演出,不断提高合唱团演出水平。
第五条 选择性地参与青岛市的`有关公益活动,以及与外省、市的文化联谊活动,呈现在青东北人精神风貌,树立在青东北人良好形象。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合唱团设团内职务。
1、团长1人。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协调各副团长及各部门之间关系,负责召开团务会议。
2、执行团长1人。职责是挂念团长工作,协调支配全团事务及实施监视、管理。
3、监事长1人。职责是实施制度监视、财务监视、纪律监视、法律监视。
4、艺术总监兼常任指挥1人。职责是制定教学打算。乐理学问培训。唱歌技巧培训。行使指挥权利。选拔团员。合唱排练。督导本团各项训练、演出、竞赛活动。
5、副团长6人。
...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