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商检报验所需单证简介和流程
一.进口
进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国外发票、提单、装箱单、进口货物到货通知单(也称货物流向单)等有关单证。
申请品质、规格、安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的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以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应提交成交样品申请重量鉴定的,应提交国外的重量、水份检验证书和重量明细单。
申请木材材积鉴定的,应提供国外的材积明细单申请残损鉴定、载损鉴定、积载鉴定、海损鉴定的,要提供各程提单、海运散件货物港船交接时的理货残损溢短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等。
此外,船方还应提供航海日志、海事报告、舱单、配载图、验舱证书、验舱报告等各种有关资料申请外商投资财产价值、品种、质量、数量和损失鉴定的,还应提供财产的明细单、发票及各种价值的证明、财产的已使用年限、财产的维修保养情况等各种有关的资料在办理国内委托检验时,申请人除按要求填写委托检验申请单外,还应提供检验的样品、检验标准和方法。国外委托人在办理委托检验时,还应提供有关函电、资料。
二.出口
出口商品在报验时,一般应提供外贸合同(或售货确认书及函电)、
信用证原本的复印件或副本,必要时提供原本。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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