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32
经查,AX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两部分:一是2004年度报告中虚增投资收益6505.20万元,二是未及时披露2004年12月31日--2005年4月6日发生的、累计金额达8999.00万元的对外担保事项。AX信托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1999)第59、62条的有关规定,构成了《证券法》(1999)第177条所述的“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行为。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