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36
【违法违规事实分析】
一、违法事实
本案涉及两个主体(AX信托和TH会计师事务所)的三个违法事实。
(一)AX信托2004年年报虚假记载
2004年11月25日,AX信托与上海ZJ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ZJ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的PH基金2502万股股权作价9007.20万元转让给后者,并约定ZJ公司还需向AX信托一子公司支付500万元财务顾问费,且首批付款不低于6000万元,余款于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支付。2004年11月30日与12月31日,该项转让分别经AX信托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4年12月31日,AX信托收到ZJ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财务顾问费各500万元;2005年1月4--6日,AX信托又陆续收到ZJ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