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46
(三)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高管法律意识不强
在转让PH基金股权的操作过程中,刘某急于完成交易,在ZJ公司要求下,未经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个人签字并使用公司公章,私下将ZJ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和财务顾问费为三家非关联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全额保证金质押担保,担保金额累计达8999万元。AX信托关于总经理办公会在对外担保上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给刘某这一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AX信托得知对外担保后,为了避免披露带来的不利影响,决定隐瞒事实内部处理,一再延误了公告的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