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255
二来在财会〔2003〕17号文《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衔接规定》中明确提及,“证券公司执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相关问题,按照财政部下发的《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财会〔2001〕43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财会〔2001〕64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一)》(财会〔2002〕18号)、《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3〕6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会〔2003〕1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亦即说明财会〔2002〕18号文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并不矛盾,对金融企业同样适用,不存在任何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