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SRR 发表于 2026-4-2 22:39 
“可能有人会这样认为,既然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的,那末,一个人越懒,越不熟 ...
转来转去,马 讲的一堆话里,就是想说明:商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什么时候能够卖出去,从而实现对耗费的补偿。“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和“有需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都在说明他的这个想法,也在说明他的这个焦虑。为什么讲是他的焦虑?因为如果不能按价值卖出商品,他的理论就难以成立。
而耗费补偿价值论则摆脱了这种困境。因为商品能按价值卖出是耗费得到补偿的一种形式,就算商品没有卖出,它的耗费也是要得到补偿的。只是后者的补偿来自于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