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6-3-27 10:41 
“但如果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大于资本家所支付的劳动力的价值,那么商品的价值就会大于它的预付价值,因而 ...
既然你翻来覆去地抓住“引入市场”这一点不放,那么就请你真正地来引入市场,而不是引入你的偏见吧——
第一,你所谓的引入市场就是要引入供求不平衡,引入价格偏离价值,引入不等价交换,那么你就不能只引入供不应求,只引入价格高于价值,而且还必须引入供过于求,引入价格低于价值。
因为,所谓的不等价交换,就是交换比背离它们价值比的倒数。例如,假设A与B的价值比为1:2,如果它们以2:1的比例相交换,那么这就是等价交换。如果它们的交换比变成了1:1或3:1等等,那就是不等价交换了。
这就是说,不等价交换绝对不是单独一种商品就能发生的,而一定是存在于不同商品之间的。因为,如果没有其他商品相对而言的供过于求引起的价格下跌,那么任何商品因供不应求而价值上涨就是不可能的。
因此,如果你在“引入市场”的名义下只引入供不应求和价格高于价值,而不引入供过于求和价格低于价值,那你就不是在引入市场,不是在引入不等价交换,而是在引入你自己的偏见。
第二,你认为对某个资本家引入市场的情况是适用于所有资本家的,那么你在对这个资本家(例如纺纱厂)引入市场时,就必须对它们的上下游的资本家(例如生产棉花、纱锭、棉布的)也同时引入市场,即必须让它们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市场上。
否则,你所引入的也不是市场,也不是不等价交换,而只是你自己的偏见。
总之,如果你不能依照上面的要求来引入市场,那就坐实了你所谓的“引入市场”的实质就是要引入你的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