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主义,承认物质和意识(思维、精神)的存在,只不过认为意识是物质演化出来的,是附属于物质的,但决不能把意识范畴的东西看成是和物质一样的东西,不能僵化地当成物质一样研究。
就比如说价值,这是意识范畴的东西,是人们的一种权利,这玩意当然有物质基础,但你要是把它当作物质来研究,那就要闹笑话了。
比如说劳动价值这个东西,生产某物付出了劳动,劳动者的意识中就产生了权利意识:这
产品是我劳动生产出来的,我付出了劳动代价,那么它就得归我呀,至少得有我的份儿吧?我付出了越多的劳动,这个东西对我来说就更贵重啊。别人要跟我换,我也要求他的东西同样贵重才行吧。
这都是很简单很容易理解的基本心理。但到了M那里就全变味儿了,神马价值本体,劳动凝结物,价值转移呀,这都是神马东西呀!
同样的,地主,资本家也有类似的权利意识:产品是利用我的土地生产的,那也得有我的份儿吧?产品生产占用了我的资金,我不能白让别人占用吧,是不是也得分一杯羹呢?
只要这些要求真的实现了,被社会认可了,那这些要求都能如劳动一样,让产品变得更贵一些,也就是增加了产品的价值嘛,于是
土地价值,资本价值就产生了,而且也就成了产品价值的一部分。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谁有对产品的分配权,谁就能让产品变得更贵一些,交换价值的实质就是分配权。
产品的交换价值(所有权),就是其所占用的生产要素的分配权的总和。
你可以对不劳而获表示不满,但是你得承认现实,现实就是各种非劳动的生产要素都创造交换价值。
比如说在将来,如果废除了资本的分配权,那资本就会被剔除生产要素的行里,但在此之前,你得承认资本创造价值(交换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