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财政理论来看,转移支付是在分权制度下,为了平衡各级预算主体的财力和使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而产生的不同层级政府之间和同层级各政府之间的财力转移。我国自94分税以来,所实施的转移支付制度就是为了达到这样的一个作用,但是在实施过程中总是存在很多问题,是因为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还是分权的不完善或者不合理,还是预算制度的不完备?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应该考虑哪些方面的影响呢,比如对地方政府税收努力程度和对中央财政的依赖度等。大家有什么看法或者有这方面比较好的文献,可以一起讨论讨论,分享分享~~~^_^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4-17 10:46:13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