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确的界定公共部门比较困难,学界也没有非常公认的说法。但是我比较接受蒋洪《财政学教程》(上海三联书店1996年版)对公共部门的理解,这是国内教材上我能够认同的界定。特别是这个界定非常切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这在国内研究文献中是非常难得的。
蒋洪将公共部门界定为“一个社会中属于政府所有,并贯彻执行政府方针政策的经济实体(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的总和”。公共部门的共同点在于:(1)所有这些单位都具有公办的性质;(2)这些单位的活动或多或少受到政府的直接控制,并在不同程度上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
蒋洪进一步将公共部门分为政府部门和公共企业部门。政府部门市公共部门中不从事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不依靠销售取得主要收入来源,免费或部分免费地向公众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单位的总和;公共企业部门市指公共部门中从事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依靠销售收入取得收入来源,以营利为主要目标的单位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