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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美国为何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看我国最大经济管理漏洞

我们知道,美国在去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原来是5美元/小时,现在是7.5美元,提高50%,媒体对此只是做了一般性的报道,也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深入讨论,我们对此发表以下个人的认识和看法。

一、 最低工资标准是一个国家经济管理的基础,也是决定国家经济发展与否的重要手段

我们在西方的有关理论努重视找不到这样的认识的,因为在西方国家,存在客观实际与理论研究相脱节的严重现象,例如财政赤字和发达经济的现象和本质,并没有权威的理论研究成果,所以,我们无法学习到如何做到和实现发达经济。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即5美元提高到7.5美元,对国家经济带来的巨大变化,就是国家经济规模以下提高了50%。美国及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率只有3%左右,可是,因为有了这个最低工资标准,美国经济才会有充足的货币数量。例如最低生活保障和标准,美国规定一个4口之加入过一年的收入达不到一万美元左右,就是贫困家庭,这个标准一年要提高800美元,即8%

我们暂且不讨论这个标准对国民经济带来的巨大的经济保障,我们首先讨论它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和作用。

首先,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基础,为什么?因为国家经济是有物质资料的数量构成的,物质数量如何统计,必须要有一个标准;只有规定了这个标准,国家经济的统计才有科学意义,否则,物质资料的合计就是混乱的,一千吨的物质数量可能就是100万元,或是1000万元。国家经济增长速度也没有计算和统计的依据。

其次,决定国家经济发展的因素有两个: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数量;二是物质资料的消费数量。从数学意义上分析,这两个数字应当是相等的,但是,在实际经济流通中就不是这样,经常是生产大于消费,在上个世纪初期所爆发的生产过剩经济危机就是这个原因,因为企业老板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千方百计的减少和克扣工人的劳动工资,这样,生产的物质资料数量要远远大于人们的需求手段,也就是劳动工资,因为时至今日,劳动工资还是唯一的可以满足人们消费的消费手段。

因此,国家必须规定劳动工资最低标准,否则,国家经济管理就是混乱的,就会发生严重的劳动工资数量的不平等和不合理现象。这样,也就会造成劳资双方的经常性纠纷,行业与行业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一旦发生劳动工资的差距就会引发罢工事件。同样的工作,同样的国家,由于企业行业的不同,地区的不同,有的工资高,有的工资低,这样必然引起劳动工人的不满。

由此可以知道,国家制订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减少劳动工人收入方面的差距,从而也就有效的防止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减少了劳资矛盾,同时也在减少和防止劳动工资数量的不合理和不平等现象的发生。

我们知道美国在发展初期份东部经济和西部经济,为何?就是因为东部发达西部落后,国家如何保证经济发展的平衡,只有规定一样的工资标准也就是在任何一个地方工作,劳动工资的数量都是一样的,否则,人们都会选择东部,而拒绝到西部工作。

同样的学历,同样的劳动技术,如果在不同的企业和地区所得到的劳动工资数量不同,这是不合理和不公平的,谁来解决这个矛盾,只有国家政府。

有一点经济常识和理论知识的人都会明白,我们就不再赘言。

二、 我国当前主要的经济矛盾

只有认识了国家经济管理的主要内容和发达国家经济的实质内容,发达国家之所以发达,其中主要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之一就是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我们才能认识我国经济管理的主要矛盾。

首先是地区之间的经济矛盾,例如东部经济和西部经济的差异,东部地区的劳动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在三千元以上,西部的月平均工资在八百元左右,有的只有五百元。

在看行业工资的差距,在我国有这样几个高工资行业,公务员、电力、电信、水利、石油、高科技、银行、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等等。这些行业的月平均工资都在三千元以上,还有各种名目的奖金,有的要比实际工资高出几倍。

还有同样学历和技术的劳动工人工资的差距,西部工人只有千元左右,东部的可能要达到五千元以上。

最典型的是城市工人和农民的工资差距,过去,只有工人可以每月领到工资,农民没有工资,只能到年底进行实物粮食的核算分配。这个差距至今没有解决。

随着经济改革,中国出现了外资企业,他们看中的就是工资管理的混乱和中国工人工资标准的超低,与国际平均工资相差十几倍,他们按照国际商品价格标准出售商品,而按照中国低工资标准分配工资,获得的利润是十倍以上,许多中国工人还认为拿到的是高工资,相对国内员工的工资是如此。

我们国家在经历了二十多年的经济改革和发展后,为何还在贫困国家经济之内徘徊?是我们国家的经济没有巨大发展吗?不是,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我国没有规定平均工资标准,更没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从数学逻辑上分析,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按照两位数增长,劳动工资也必须按照这个速度增长,否则,生产的过剩现象会越来越严重,失业现象也会越来越严重。

让我们不解的事,在同样的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也不一样,西部的只有200元左右,东部要在500元以上。自国家发放地保至今几乎没有提高过这个标准。

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的意义从那里得到体现?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又从那里得到体现?如果就是最低的生活保障标准都得不到提高,国家经济又如何发展,如何提高?

在这里我们联想到在上世纪提出的小康社会两千美元的目标,我们为什么至今也没有达到和实现呢?是我们的社会生产能力没有提高吗?我们的生产能力不够吗?不是,就是因为我们没有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规定劳动工资增加标准。

个人之见,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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