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罗伯特·西奥迪尼 社会科学出版社

当这个世界的信息更新速度越快,也就意味着人类自身相对来说越无知。我们天生处理信息的能力在应对现代生活的变化以及选择时越来越力不从心,外部世界错综复杂的程度使我们无法把握全局。
有一位女士走进珠宝店,她想买一件高档钻戒和一件小饰品,如果你是一位营业员,你应该先让她看哪种商品,才能让她花更多的钱?营业员得到的指示是,要先将售价高的钻戒卖给她。
而我们的常识可能正与之相反,我们会认为如果一个人刚刚花了很多钱买一件钻戒,可能不再愿意花太多的钱去买一件小饰品,但珠宝零售商对此最为清楚:如果她刚刚花了3000元买了一件钻戒,那300元的小饰品看起来就没那样贵了。
对于商人来说,先将贵重的商品展示给顾客可以赚到更多的钱,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起相反的作用。
这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罗伯特·西奥迪尼在《影响力》一书中揭示的认知对比原理。在生活中,服装零售商并不是唯一懂得如何巧妙利用认知对比原理的人,房产公司总会保留一两套很破,但价格很高的房子,并会引导顾客首先参观,这样,相比之下,那些公司真正想卖掉的房子就会显得格外有吸引力。汽车经销商也会运用这项对比原理,当一辆汽车的价钱谈妥之后,他们才会向顾客提议,让顾客购买一项又一项的附加设备。
当然,运用认知对比原理只是让人顺从的一种方法而已,虽然那些让人顺从的老手有各色各样的手段,但归根结底可以归纳为6种基本原理。《影响力》一书将其称之为互惠,承诺和一致,社会认同,喜好,权威以及短缺,系统阐述了应该怎样去影响他人,如何让别人说是,人们也会因此明白为什么平时会莫名其妙的上当受骗。
这六条原理在营销工作中经常被使用,对销售人员显得极为重要,以至于在跨国公司的内部培训班里会被高频率的提起,销售人员经常被告知要熟记,他们的职责就是让人顺从,他们的生计也全依赖于此,显然,那些不知如何让人说“是”的销售人员很快就会在营销界失去了踪影,而精于此道的人则会成为顶级的销售员,依托于此,他们财富会越来越多,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年薪过百万的销售人员无不是让人顺从的行家。
这些销售专家们也不是唯一知道并运用这些原理来帮助他们达到目的的人,对我们每个人而言,每天我们都在有意无意的运用这些心理学原理,或者被此左右。只不过在与那些专家相比,我们的理解稍显粗浅和含糊罢了。
当然,如果要深入理解本书揭示的顺从心理学,必须要追溯到它的源头,了解它的理论原理。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心理包括意识、前意识与潜意识三个组成部分。潜意识包括个人的原始冲动和各种本能,以及与本能有关的欲望,是人类行为的决定力量。
在此研究基础上,心理学家洛伦兹与廷伯格在观察动物行为时发现,动物行为普遍存在一种现象:特定的刺激必然引起一系列固定的反应,从而提出了“本能释放机制、释放装置及行为的遗传模式”等概念来解释行为。将此类推,应用于人类,他们认为人类的固定行为(如习惯)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具有特殊性质的刺激激活了机体内的释放装置,而导致行为固定模式出现。
“这种特殊性质的刺激”就是本书试图寻找和阐释的内容,找到了这种特殊性质的刺激手段,就会清楚的知道自己影响力的武器在哪里,而且会经常熟练的驾驭这些武器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我们看到一些销售高手,他们希望每个人都按照他们的意愿行事,而且,他们总能如愿以偿。其实,成功的秘密就在于熟练的运用本书中提出的六大使人顺从的心理学原理,刺激顾客机体内的释放装置,引诱顾客做出机械的反应并从中获利。我们对此也会有切身体会,用同种方式提出的请求遭到拒绝后,稍微换一种方式提出同样的请求就会获得成功。
如今,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影响力》中提出的顺从心理学得到了更加广泛、有效的运用。当这个世界的信息更新速度越快,也就意味着人类自身相对来说越无知。我们天生处理信息的能力在应对现代生活的变化以及选择时越来越力不从心,外部世界错综复杂的程度使我们无法把握全局。
于是,我们越来越多的决策标准集中在事件比较单一的特征中,我们越来越习惯于采用过去的经验来引导自己的行为。受到特定刺激后,越来越容易做出机械的反应,这也正为营销专家所利用,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他们通常设置一些小小的陷阱,给予顾客特定的刺激,让顾客在毫无防备的机械反应中获利。
当然,对知识本身而言,并没有好坏的自然属性,在这场心理的博弈里,普通消费者明白了如何影响别人,至少可以让自己变得更加聪明,不会让虚假信息蒙蔽自己的智慧。而对于营销人员而言,熟练运用《影响力》中提出的六大原理则是其从优秀到卓越的必备技能。(陈志龙)
《长线》(美)查尔斯·埃利斯/著 吴文忠/等译
中信出版社 2007年1月版

《美国平等的历程》,(英)J.R波尔著,张聚国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2月版,40元
宪政史就是追求平等的历史(陈夏红)
英国学者波尔的《美国平等的历程》的中译本新近由商务印书馆隆重推出。该书是商务印书馆“美国宪政史三部曲”系列的第三部著作,在此之前曾先后推出了美国学者埃里克·方纳著《美国自由的故事》与美国学者罗伯特·H·威布著《自治:美国民主的文化史》。这三本书分别从自由、民主、平等三个角度对美国历史做了梳理,它们中译本的次第引进出版,也算是近年来中文世界里美国宪政史乃至美国史研究的重头戏了。
美国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国度,国史虽然不长,但是宪政实践却非常丰富。而在其多维度的宪政实践中,正如《美国平等的历程》的作者波尔在中译本序言中所说,“在美国历史上的几个重要时期,具有多种含义的平等一直是公众辩论中举足轻重的主题。”通过阅读波尔的著作我们不难发现,一部美国宪政史,也可以说就是一部美国追求平等的历史;假若没有一代又一代人对美国社会中各种形式的平等的追逐,恐怕美国人民至今依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白种男人至上、黑人无任何社会地位、妇女不能参与选举、超级公司垄断一切……如此多的反宪政的社会现象,终将成为严重制约美国宪政发展的瓶颈。
但是如今看来,如果说实现宪政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阶段性趋势的话,那么美国的宪政实践则已经成为代表这个人类文明大趋势的样本之一。对于大量以宪政为发展诉求的国家来说,美国的宪政实践为我们提供了一种不完全正确但却可以参考的范式。由此而言,对美国宪政史进行系统的梳理或者对已有成果进行引进,便成为准宪政国家“西方取经”的一种高度策略却又成本低廉的行为。毕竟通过这种阅读和观摩,准宪政国家才能“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对人类文明的先进成果予以批判地继承,尤其对中国这样一个已经确立依法治国为基本方略的国家来说,引进类似的著作亦是十分必要而及时的。
《美国平等的历程》一书的引用率和被引用率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亚马逊网站上,波尔的《美国平等的历程》英文版引用了222本相关学术著作,而且已经先后被64本相关著作所引用。高达222本的引用率,足以说明波尔在著述过程中对同类或者相关著作已经有了系统的取舍与掌握,由此奠定了《美国平等的历程》本身的学术权威;而先后被64本相关著作引用的被引用率,则说明了这本著作在英语世界里的不可小觑的影响力,同时亦证明了其不可低估的重要性。
我想波尔的《美国平等的历程》之所以具有如此的影响力,首先的原因可能是,作者在该书中比较全面地概括了贯穿于美国宪政史始终的平等的基本样态。波尔全书的论述框架基本上围绕下面这六大平等的发展史展开,时而齐头并进,时而前后相因,条理清晰而又全面地对美国平等的基本内涵和外延做了概括:
其一,政治平等。这一点意味着无论种族的差别、无论性别的差别、无论财产的差别、无论宗教信仰的差别,都确保一人一票的普选权;其二,法律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耳熟能详的一句政治口号,而在美国的宪政实践中,却意味着同等的立法保护与同等的司法保护。其三,宗教平等。这一点与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关于宗教自由的条款息息相关,它意味着政府平等地对待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在信教公民中政府平等地对待不同的教派或教会的公民,最终实现教徒与非教徒之间、教会与教会之间、教派与教派之间的平等。其四,机会平等。它最初是为保障平等的经济、教育和社会权利所采取的保护性手段,而后来则意味着通过政府的干预来促进上述权利的实现。其五,性别平等。波尔将之称为“角色互换原则”,即妇女和男子能够担任可以互换的角色。这一原则在理论上将女性与男性的生理差别忽略不计,而最终保障女性可以不受任何影响地进入传统意义上只专属于男性的领域。其六,受尊重的平等。此一原则乃是在上述五大原则的基础上升华而来,至少从存在价值上假定,每一位美国公民都具有平等的权利。
但是读者千万不要以为《美国平等的历程》中所有的论述都是如上述的六大平等而平均展开。恰恰相反,通读全书后我们不难发现,作者笔墨花费最多的始终是种族平等这一问题。事实上,在美国立政教分离原则之后,国家不再确立唯一的国教,更不会对其他宗教乃至非信教民众进行打压,宗教平等这一原则的实践就渐渐呈现出政治化的趋势,越来越成为公民自治领域需要处理的事务。宗教平等问题淡出后,种族平等问题凸显,尽管我们对于美国的政治架构啧啧称奇,但当种族平等问题浮出水面之后,可能谁也没有想到美国两百多年的发展史,始终贯穿的几乎就只有这么一个问题:黑人到底有没有和白人一样平等的权利?无论是斯科特案还是罗伯茨诉波士顿案,无论是南北战争还是民权运动,最终问题的指向都是种族问题。作者牢牢抓住此点实在是抓住了美国宪政史的核心机关所在。而在此后对于性别平等的论述中,妇女是否和男性享有同等的权利,则完全可以与黑人是否和白人享有同等的权利一样遥遥相对而又有所启发了。
我们通过阅读这部著作可以发现,一部《美国平等的历程》真正展开的,是一部美国不平等状况存在乃至慢慢消减最终达致平等的历史。也就是说,平等并不先验地存在于美国宪政史中,美国宪政史上任何点滴的进步,几乎都是追逐平等的历史。就美国宪政今日发展的状况而言,用波尔的话说,“平等的六个类型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了,它们所展示出来的复杂性使我们很难对它们产生清楚的认识。支撑平等的六种类型的各种权利仍然植根于联邦宪法之中。而在联邦宪法中既蕴含着问题,也包含着可能的答案。”
□ 延伸阅读
《美国自由的故事》,(美)埃里克·方纳著,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02年10月版,46.00元。
《自治:美国民主的文化史》,(美)罗伯特·H·威布著,李振广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5月版,32.00元。
《纽约三部曲》,保罗·奥斯特(PaulAuster)浙江文艺出版社
这个时代不可不读的作家——于 是
谁是保罗·奥斯特
保罗是个帅男人,而且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译者、电影导演等多重身份于一身,被视为是美国当代最勇于创新的小说家之一;在哥伦比亚大学念英文暨比较文学系,并获硕士学位;之后,仗着年轻,去巴黎投奔梦想中的艺术生活,漂泊无定,尝试各种工作,甚至参加舞团排练——只因为“观看男男女女在空间中移动让他充满了陶醉感”。他早年的创作一直深受一些法国诗人及剧作家的影响,而《纽约三部曲》则是他重回美国文学传统的转折点。自1990年代起他开始参与电影工作,有一部大概很多中国文青都看过,甚至粉过,那就是华裔名导王颖的《烟》,剧本正是出自奥斯特之手。《烟》于1995年在柏林影展中赢得银熊奖特别评审团大奖、国际影评人奖及观众票选最佳影片奖。后来他还与王颖合导了《面有忧色》(Blue In The Face)——谁有碟可以借我吗?
保罗·奥斯特不可不读,是因为他兼具纽约和巴黎的知识分子气质,并极大可能地消隐这种气质,至少是有种搅局的狡黠。他的想像力仿佛从语词本身出发,在世间层出不穷的文字谜局中纠结着徜徉,并最终描绘出一个当代都市人不可能不感同身受的困境——你永远抵达不了自己,因为你永远可能是别人的分身幽灵,你总是在以接受状态延续人生,所以人生总是不经意间被他人的干预、突发事件而改变。
现在,《纽约三部曲》被我一口气吞下。保罗·奥斯特的写法是很Man的,最喜欢用侦探小说的套路开场,譬如说一通奇怪的电话或是诡异的任务。但故事走到第十页,你一定会发现,这绝非是侦探小说,既没有犯罪,也没有罪犯,跟踪者会被反跟踪,调查者会陷入被调查者的陷阱,随后……通常作为侦探的那个主角,没有了自我,丢弃了原有的生活,甚至连名姓、住宅、亲人都可能不见了。故事的场景你也一定很熟悉,从HBO的电视剧到好莱坞电影里司空见惯的纽约公寓小楼,偶尔出现一两家上东区的时髦餐厅,但似乎,纽约被重构了。尤其像在第一部《玻璃城》中,在地图上出现的邪门暗语,会让你瞬间对“城市”这种生存体产生前所未有的惶恐或好奇,对曾挂在嘴边的“疏离”二字也将产生前所未有的恐惧。
围绕一个“人”的所有物质外部元素竟然能还原到如此脆弱的地步,这本是旷世经典的忌讳,作为电影来讲都会太过飘渺而被烙上文艺片的章印,但奥斯特的故事恰是如此大胆,大胆沉溺于孤零作家对世事圈套的迷恋,大胆模仿司空见惯的私人侦探故事的套路,也终将大胆地迈出知识分子特有的迂回步履,旁若无人,置世事于不顾。奥斯特曾说,所有有关侦探的情节,他全部是看电影看来的,从未有过我国或诸国文学家所崇尚的“体验生活”。他只需要被现代常识淹没,在海底般的文学世界里打捞有趣的母题,吐出几个连环泡般的子题,便已惊艳骇人。
细读《纽约三部曲》
最有趣的是,保罗·奥斯特历来都喜欢在小说中安置“作家”这种人类,并活生生把一个作家分裂成几个人,让某个作家去扮演流浪汉,让另一个扮演私家侦探。因而,这也允许了小说呈上更多更诡异的小故事、散落在人文历史中的一些野史,譬如堂吉诃德、巴别塔、霍桑、布鲁克林大桥……都可以成为故事里的暗锁,令你读出其中的神秘暗示,却又无法解开那些暧昧。渐渐的,“作家”这一身份在分裂中变异,变得游刃有余,行踪闪烁不定,大抵是当代文学史上独一无二的用故事来诠释“写作者”的一种写作。他用貌似通俗小说的笔法,写了一串难解的文学DNA螺旋链,蕴涵的奥妙却大大高于文学,令你会去想:可能,文学本来就不是那么简单,而哲学未必就是最深奥的。
博尔赫斯也善用套盒,但从未有过纽约这般光怪陆离的背景,或实打实的都市生活描写,也从未有过私人侦探这般美国化的人物,更不曾如此疯狂地、上瘾地裂变“作家”这种人物。与此雷同的手法还有好多,譬如对名字的上瘾。故事若有同名同姓的人物出现,本身就会引发联想力的跳线,而奥斯特在这点上是刻意的,如同钩沉典故也是刻意的。
第一部《玻璃城》邪门得很,案件无始无终,因自身生活残废而对突发事件有了好奇心的侦探小说作家受命跟踪一位疯疯癫癫的老学者,终使自己变为虚空。如同一个人脱去层层衣裳,他蜕去了作家、男人、孤独、隐匿、探秘者等等有意无意中被现实允许而保护的外壳,只留下一本写满了的红色笔记本。
第二部《幽灵》更幻如寓言,有照例平淡的始,有爆发性的终。私人侦探受命监视神秘作家,自己的生活因监视而完全被改写,直至他和作家有了同样的作息、同样的活动范围,乃至看一本书。陌生人生活中的蛛丝马迹,本是侦探眼里的线索,到头来却成了改造自己的毒药,连侦察报告都注重细节,有如小说。和第一部一样,侦探在案情陷入漫无止境般的僵局时,必须挺身而出,打破两者间的沉默距离,直至事态骤然急转。侦探终于在崩溃中明白了,作家无非是想得到证据,证明自己尚且活着。这绝非自恋,倒是恍如自弃前的自欺。
第三部《闭锁的房间》里则有两个作家,一个在暗处,写下著作而隐遁自杀,另一个在明处,受命帮这位儿时好友、亦是偶像处理遗作,便开始被那始终不曾露面之人以庞大的手稿牢牢操控起来,最终甚至娶了他的妻子,吞下本该属于他的荣誉和幸福,再追寻他的足迹重访半生。他说,“我走得越远,可能性就越是收窄了”,他没想到旧友的手稿在出版业一炮而红,更没想到,自己的写作生涯就在这场突发事件中走到了终点,他不再为生活本身、也无法为自己、更无法为自生自灭的旧友去写作了。他背负着别人的一生继续自己的后半生。读到这里,奥斯特那根深蒂固的“人无法抵达自己”的生存观再次打动我的心。
多么诡异的人生回文。这种小说汇集着哥特小说的语境、纽约的气氛,恰是一种“写实寓言”。命运仿佛总不会一次改变一个人,总是成双成对,乃至成批成堆。所以,监视他人的侦探、接受遗命的好友也等于主动地迎向这种命运,以专业的姿态配合命运的改造。你要么是幽灵,要么是别人的幽灵,这是奥斯特笔下现代城市的基础原则。
《抵抗通吃》,郑也夫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一版,28.00元
说话的意义(陈 洁)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的这句名言,一般被理解为宽容异己的原则。但与之相关的一个颇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是,如果大家都自觉地放弃说话,还需要捍卫什么权利呢?
不说话似乎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说话本是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它不是面包被窝,不是刀枪剑戟,不是任何一种权力,可以凭借来推翻或改变什么。权力是积极的,而说话只是一种权利,权利是消极的,捍卫起来千难万难,运用起来于事无补,放弃起来则易如反掌。于是不说也罢。
对于这点,郑也夫有更深切的理解。这个自称好斗的超龄愤青,写的东西火气也大。《抵抗通吃》打开来,满纸火药味,从高考政策到长假制度,从轿车养护费到节水措施,没有他论不到、批不着的。偏偏这样一本愤世嫉俗的杂文集,开篇第一回却是“我能影响中国吗”,这就深有意趣了。
郑也夫自陈是“中国最早提出反对发展私家车的人”,但喋喋不休后,街上跑的私家车还是变多了。他批西直门地铁的链接糟糕,浪费纳税人的钱,还侵犯了公众知情权,道理说得滴水不漏,批评也到位,但地铁难不成会改建?似乎郑也夫不能影响中国,似乎谁也不能凭几句话影响中国。冒出一个不识相的怒目圆睁者,反而给人奚落修养不到家,也让更多的人们疑惑甚而愤怒:你既然不能直接改变我的境遇,何苦多费口舌徒增我的烦恼?可恶!可怜郑也夫,落了个哪一头都不讨好。
但是郑也夫却认为,不合作、不妥协,保持批评的姿势,维护说话的权利,本身就是一种力量,是另一种权力。一两个人说话没有用,但说话的人多了,力量就不可小视了。在底层的大多数即使什么权力也没有,至少可以运用自己说话的权利,心里生质疑,发之为声。声音积攒得多了,分贝高了,便振聋发聩、能裂金石。
如此看来,能提醒大家都来发声,或者干脆跳起来大声说话,以作表率的,可谓意义非凡。就像郑也夫自己说的,“有人可能打不过人家,还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就是这种人。有人看我绝对傻B,都像你们那样聪明,就完了。”既已知说话的无用,还能在失望中持续地、执拗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实在是悲剧性的壮烈。
偶尔想去法庭旁听,大清早带着身份证赶在法院门口,却被告知旁听证发完了。如果所有的人听到解释便乖乖地掉头,如此碰壁两三回后,便打消旁听的念头,某种形同虚设的旁听制度便可以一直执行下去。郑也夫这样的刺头却非要问清楚:几点开始发证?有多少旁听证?是否公示?这样问的人多了,即使为应付质疑和提问,制度也要修正和完善。
全国高考,一样地命题、一样地判卷,各省的录取分数线能相差100分,招生也有不同的配额限制。郑也夫在报上反复地“挑衅”和“抗议”,也有学生将教育部告上法庭,即使郑也夫的声音微弱至于“无用”,即使法院不受理此案,如此前赴后继,高考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也就孕育其中了。
无论说什么,说话本身就很重要。没有阻力,有权势者可以轻而易举囊括权力、财富、地位、名分,一个都不少——即为通吃。说话、抱怨、质疑、发问,是防止他们通吃的第一道阻力。明了这层因果,看看郑也夫如何抗拒通吃,再发出自己的声音,更均衡、更合理、更完善、更合适多数人生存的制度才有指望。
郑也夫已经说话了,你呢?
□延伸阅读
《后物欲时代的来临》,郑也夫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版,18.00元。
《消费的秘密》,郑也夫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3月版,29.00元。
《霍布斯传》,(美)马蒂尼奇著,陈玉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36.00元。
哲学家霍布斯的传记:展现时代的复杂性
传记作者和传主的关系一直是个有趣的话题,美国的马蒂尼奇教授是研究语言哲学的,他的专业工作国内早有介绍。可是他也跨出专业,写了如此厚的一本《霍布斯传》,令很多思想史专家大跌眼镜。马蒂尼奇自己介绍说,当年他很偶然地因为能读拉丁文而接受任务分配,翻译了一部分霍布斯的《论物体》,接着又因为做过这项工作而被强迫对研究生开霍布斯的讨论课。在此之前,他甚至还没有读过《利维坦》。马蒂尼奇就这样一步步被逼上霍布斯专家的位置,而通过研究也发现,他自己竟然喜欢上了霍布斯。
霍布斯的思想太复杂,所以喜欢上他并不难,但要写《霍布斯传》就难了,就连老资格的古典学家列奥·施特劳斯有时都犯错。施特劳斯在上世纪30年代撰写他那本著名的《霍布斯的政治哲学》时,很惊喜地了解到发现一部分“卡文迪什家族收藏的论文手稿”。几十年后,马蒂尼奇综合后来几代学者的研究表明,这些论文不过是霍布斯做卡文迪什家族秘书的应尽职责。
从版本学来研究霍布斯只是一个方面,更多学者从“内在理路”来研究霍布斯。比如施特劳斯和剑桥学派的斯金纳、塔克等人都对霍布斯的“修辞术”这条理路极感兴趣,反复捶打他的文本,写出许多精彩论文。比如霍布斯本人精通修辞,并在担任家庭教师期间用拉丁文改写亚里士多德的《修辞学》作为教材,他的第一本专著是《修辞学简论》。但霍布斯一生公开的文字里都对修辞术持反对或者矛盾的态度。斯金纳认为霍布斯有深意,而马蒂尼奇则认为,正是《修辞学简论》标志着霍布斯结束了早年的人文研究,和他的朋友们转向科学研究。
霍布斯周围的朋友圈子多半都是自然科学家。早期霍布斯的自然科学研究偏向光学和力学,晚年逐渐转向数学,当然只是几何学而不是代数学。霍布斯一生的论敌也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霍布斯早期和沃纳竞争光学研究的发现权,中年和笛卡儿勾心斗角,晚年更是和沃利斯关于几何学吵得不可开交。霍布斯曾写过《给牛津大学数学教授上的六堂课》,作为英文版《论物体》的附录出版,里面对沃利斯的粗口让人惊讶,“见鬼去吧,你这个粗野的教士、野蛮的牧师、专门败坏道德的博士、愚蠢的学者、以萨迦们的同伙、翻云覆雨的高手。”这句话出现在霍布斯研究自然科学的著作中,倒也是霍布斯精通修辞术和政治学的一个绝佳注脚。
霍布斯晚年着力坚持的一个几何学问题是“化圆为方”问题,该问题说的是“是否可能用尺规画出一个与给定圆面积相等的正方形”。霍布斯从他的信仰出发坚信这是可能的。可是当代数学早已站在他的论敌一边,证明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从现代数学角度研究霍布斯著作已经意义不大,但要尽力完整地还原霍布斯的形象,这个维度必不可少。霍布斯终究还是有一些没有反目的研究自然科学的朋友,不妨列举两个他常有交往的医生,一个是威廉·哈维,另一个是威廉·配第。前者第一次发现了血液循环,后者则是古典经济学的奠基人。
当然了,霍布斯一生影响最大的著作,无疑是《法律、自然和政治原理》、《哲学原理》(包括了《论物体》、《论公民》和《论人》)和《利维坦》。50岁到70岁,这20年里,霍布斯的生活发生极大变化。君主制被推翻,霍布斯不得不流亡海外,老人却爆发出惊人的创造力,连续不断写出富有政治思想的名篇。
《法律、自然和政治原理》与《哲学原理》的关系特别复杂,出版顺序交织在一起,很多主题甚至段落也很类似。循着大致的脉络,我们可以说《原理》分为“自然法律”和“政治法律”两大主题,前者研究自然人性,理性、情感、语言、感知等一切,后者研究这基础之上的政府组织和政治哲学。
而这一切在《哲学原理》里得到了进一步的阐释。霍布斯把《哲学原理》分成三部分,代表他认识社会政治的三个维度,物理学、人性论和政治学,每一部分背后都有形而上学,每一部分也都是科学。
研究这段时期霍布斯的思想很困难。除了前面提到的版本源流勘比以外,一方面要体会霍布斯的心境,一方面要比较霍布斯与他人的论战。霍布斯天性敏感、懦弱,英国内战还未开始,霍布斯就从国会被终止这件事中嗅出味道,远遁他乡。所以霍布斯的写作特别矛盾,充满着犹豫。很多学者通过研究发现,霍布斯在这段时期内的思想也没有完全定型,甚至有时对同一个问题抱着矛盾的态度。他虽然已经年过半百,但仍然在和笛卡儿这样的学者争论中修正自己的看法,完善自己的论证。
不用继续讨论霍布斯思想中的特征,我们几乎可以从霍布斯的著作中找到一切现代人关心的问题,政治的、文学的、形而上学的乃至自然科学的。那个时代没有版权,各种著作和思想都在不停地交换、碰撞,这在霍布斯身上得到最充分的展现。我认为,霍布斯研究的目的不完全是弄清楚霍布斯的生平和思想,更重要的是展现那个时代的思考特征和复杂性,马蒂尼奇正是为此提供了一个简单而又扎实的基础,促使我们和许多前辈一样,一遍又一遍地阅读霍布斯。 ■ 梁捷
《缪塞传》,(法)莱斯特兰冈著,陈筱卿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42.00元。
《艾吕雅传》,(法)加托著,顾微微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36.00元。
《魏尔伦传》,(法)比于齐纳著,由权、邵宝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版,40.00元。

《影响力》是一位美籍意大利裔心理学家写的,关于人如何被影响和说服的书。作者用了大量的研究结果和事例说明了,在“互惠、承诺和一致性、社会认同、喜好、权威、短缺”这六大影响力武器之下,人是如何轻易地屈从于本性。你可以运用影响力原理,让别人相信你的报道;如果你是个普通人,你可以知道,“投入最少,效益最大”的逻辑如何经常在你身上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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