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高人(好像是stigler)说:应该以管制的实际效果推测管制的目的。.
他还辨称这并非同义反复。原因是,尽管任何一项管制政策出台时,制定者都会宣称那样做是为了民众的福利,但若一项管制被长期在各地实行而并未见什么效果,则以政策失误或者执行偏差来解释都不合逻辑,从而必须被视为是一开始就意图获得眼前的实际效果(否则政策早变了)。
在这个前提下,进一步有这样的结论:我们看社会中哪部分人在因管制而实际获益,那政策就是为谁而定的,或者是谁推动而成的。
以这个观点看目前的问题:
火车票不能炒,这无疑是一项管制,并且是很早就有的政策。那么我们问:从实际效果看,谁得益?
房屋原来是能炒的,现在越来越趋向于“不能炒”,若这管制被长期固定下来,我们同样可以问:从实际效果看,谁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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