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查阅不同地区的统计年鉴发现一个问题,省级或者更低一级的统计年鉴所给出的税收收入数据一般都是地方级税收收入,而对于上交中央的消费税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75%的增值税部分都没有在统计年鉴中反映出来,可能只有在中国税务年鉴中才能查得到省级数据。但是如果要了解地区一级的税收收入数据就只有向税务部门、财政部门和统计部门了解了。
这样给分析人员带来一个麻烦,直接引用统计年鉴数据就无法准确反映当地税收负担水平。得出的结论也是大相径庭的。甚至得出一个相反的结论。只是不知道当地统计局为什么都是这样口径对外公布数据。
不知道以前有人注意过这个问题没有,如果有人发过类似帖子,请版主删掉本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