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评价易先生和鄢先生的看法以前先说一件值得每个人重视的,而且可怕的问题:
 (A) 这次在辩论的帖子中那些烧狗的同情者也在问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你们难道不吃肉吗?是啊!不吃肉的还是少数,可没人想到,我曾经在一篇有关健康的刊物上看到过一篇报道,就是关于残酷宰杀动物吃肉可怕后果。
  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一个人要是在恐惧害怕或者发怒生气的时候,要是把这个人的喘的气提取出来(这其中还有提取出空气等过程)打倒雪地上,雪即刻变成黑色。打倒小白鼠身上,小白鼠一会就死了,因为处在这种情况下的人,浑身的细胞里面充满了毒素……很自然,动物何尚不是?都知道,牛在被宰杀以前哭泣流泪等等,猪还没宰杀先灌水…宰杀的时候,前面杀,后面那些在看,一条活鱼,还没摔死就开始剥鱼鳞,那种恐惧和疼痛会使这条鱼浑身的细胞里面充满什么样的气体?所以恐惧的毒素溢满了这些动物的每个细胞,而这些毒素是最能活跃癌细胞的基因……难道这还不够可怕么?西方一些文明国度很注意实行人性化的宰杀,在宰杀前一段时间,把这些动物先经过查体合格以后关进一个为它们准备好的大空间,吃好的,喝好的,听着音乐,每天洗澡消毒……等到宰杀的时候,这些动物在完全没有一点防备,而且十分放松,而且心情愉悦的情况下,前面走的被告电流的电电死掉下去了,后面的什么也没感觉到……
  想主宰一切的人啊!善良点吧!献出我们的人性的同时也是为了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后代。难道不是么?
  
  看了鄢烈山和易中天先生的对烧狗的辩论,下面谈点本人水平不高的看法:
 鄢烈山你啊!你啊!你啊!怎么说你好呢?都往60奔的人了,怎么就不给自己留点后路阿?你这篇文章你没觉得其实就是自己在批判自己的那篇“为烧狗者一辨么?”
 (1)先看你写的这一条: (第一,我关于烧狗事件的两篇文章,讲得非常明白,反对烧狗这样的虐杀行为,称之为“残忍”。我的《为烧狗者一辩》开头就说了,是为“被告”做“有错辩护”。就像律师为杀人疑犯辩护,并不是赞成他杀人……)
 可是你想没想到阿?你的这个一辨给多少“既私心又没爱心的人”长了志气啊!我们民族当前的境况不就是爱心太少,私心太重,所以才屡屡出现看见抢劫,杀人,当街强奸的事件也都视而不见么?正是因为是一条流浪狗,就更说明一种“爱心和正义感”正想破土而出,生根发芽么?可你啊你啊!你怎么就可以浇一盆凉水呢?
  (2)这也是你说的“(而且,我们讨论的一直是无主的扰人的流浪狗,……)
  鄢烈山啊!难道你不更应该知道,正是因为是流浪狗,才更需要人们的关爱么?你不是和那些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而没有一点怜悯之心的人们的观点一样,责问人们为什么不去关心那些流浪的人,帮助什么矿难了,什么疯狗咬人拉等等?鄢烈山你啊!你啊!你啊!!你就真那么糊涂?你怎么不想想啊,这些事情真需要出人,出钱,出力的时候又会是哪些人呢?是烧狗者么?是那些遗弃动物者么?还是那些为烧狗的者说话的人呢?那些同情烧狗的人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呢?无非是因为自己的私利罢了。你难道就一点也没想到我们民族的昌盛需要“无私无畏”以及“爱心”的付出吗?你怎么就没想一想,你要是遇到需要帮助的时候,烧狗的人和反对烧狗的人谁会帮你呢?所以阿,就别口口声声质问那些好心的人们那些为什么了!因为这次事件的本身就已经把答案摆在阳光下面了!
  (3)鄢烈山,第3条要和你说的是,爱动物的人(尤其爱那些没人管的,可怜的动物的人)他们肯定即善良又无私,起码是可以交朋友的人,可以值得信赖的人,因为无需问你也知道你肯定交朋友的时候那个残忍的朱爱玲你会慎重考虑的,难道不是么?如果你的孩子和你的孙子需要托付一个不熟悉的人帮你照顾的时候,你是选择那些爱动物的人还是烧狗人呢?
  (4)我们人类和动物一样只是其中一个物种,如果因为它们是弱者我们就可以残忍的无所欲为的话,那么小日本对中国人的残忍中国人没权利声讨他们的,因为当时他们可以随意的残忍的吃我们中国人的人心,以及一个军官专门吃处女的子宫,而且是活着吃,叫还没死的少女亲眼看着他吃……按你们的观点,那有什么,因为当时中国人是弱者。当然你也会辩解,我们和日本人都是同类,都叫做“人”,而被烧的是狗。鄢烈山你啊你啊!等有一天宇宙间出现一个就像我们人和狗的关系的一个“种类”的时候,我们人那个时候就是狗的地位被那个“种类”焚烧的时候,鄢烈山啊你到那个时候呼求谁啊?……(我泣不成声了,我好像看到了那个呼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情景了……)
  (5)亲爱的人们啊!做人要以心比心啊!敬爱的国家领导阿!快向西方国家学习善待动物的精神吧!个别人不要只把心思放在走形式上,不要把心思都放在买官,捞钱上了阿!我们几乎每天都会听见“得失”这个字眼和词汇,可谁又会真正的去解读“得失”的真正含义呢?要想“得到”,必须“失去”!这是成正比的。也可以把“因果报应”以及“易经”说成是迷信。可谁不知道毛泽东和蒋介石那本“易经”从不离身的。说明什么?善待那些弱者吧!我们人类会得到好处的!我们自己也会得到好处的!我们的后代更会得到好处的!
  (6)鄢烈山,这也是你说的:(……红卫兵无论如何严重践踏人权的革命行动就正义了!)
  红卫兵践踏人权?鄢烈山,你没搞错吧?你怎么能把那些反对烧狗的人都比做那些文化低下,受人指使傻乎乎的红卫兵呢?再说了,人权——狗权,有可比性么?可怜的流浪狗什么时候和你争权了?它们只是带着自己的孩子住在那个下水道阿!不正是你们这些把自己的人权看得高于一切的自私者在大呼小叫的呼唤人权么?鄢烈山啊!可怜的无家可归的流浪狗和她可怜的孩子们怎么敢和你们这些盛气凌人的逆我者亡的上层人物争什么权阿!替它们说话的好心人也不敢给它们争权,只是觉得这残忍的行径不应该是我们中国人的所为罢了。烧狗人无家可归?烧狗人的孩子也遭受连累?烧狗人没了工作?鄢烈山啊!烧狗者为什么遭到这样的报应?你说呢?我回答你吧,因为不是烧得你的孩子,要是烧得你的孩子,你会怎样?你会回答,可它们不是我的孩子,我们一家人都不喜欢这些动物!你们一家人不喜欢动物,这才是你的最根本的思想根源!
 鄢烈山你一定记住,这些爱动物的人,尤其爱那些在你们看来脏兮兮,无人监护它们的可怜动物们的人,它们才是真正无私的人,真正有爱心的人!鄢烈山啊!你们还争人权?你们哪点有人味?你们这些东西不配!!!!!
   (7)关心动物的领导人,尤其关心那些流浪动物的领导人,他们一定更爱他们的人民…
 爱动物的人,尤其爱那些流浪动物的人才是真正的有爱心的人……
 帮助社会上残疾人,为贫困捐助等献爱心活动的人只有这些爱流浪狗的人!!
 他们爱动物一定更爱人,不过,烧狗者不是人!遇到私利的时候,她们也会照样烧人……
 所以他们只能放在被教育的地位,起码目前是。
  最后再说一点,动物毕竟是动物,它们没有自约的能力,更没有控制自己繁殖的能力,这些都需要我们人来做,美国的警察中的五分之一拿出来专门管理流浪动物以及动物的繁殖问题,当一只残疾狗过马路的时候,所有的车辆都停下来怕惊动这只活动不方便的动物,那个场面难道不令人感动?制定政策的高级领导阶层应该行动起来了,国民的素质已经超越你们了,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么?目前首先应该做的是宣传到每家每户,要文明养宠物,不许虐待动物,不许遗弃动物,大家互相监督,互相制约,而对那些流浪的狗和猫应该有收容所,也可以叫它们早安息,但必须是人性化的过程,做到这一点还很难么?要早做到这点就不会出现今天的残忍一幕了!
   最后再次仅以自己的名义向那些为无家可归的可怜的动物无私献出爱心的人们深鞠一躬!好心总会有好报!用句佛家语结束这篇文化水平不高的文字:“做了好事福虽未至,但祸已远去”。“做了坏事祸虽未至,但福已远去”…… 万事可不信,但因果却不可不信!!
  写了这么些,但不想回头去看了,有错误的地方,请朋友们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