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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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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10 16:11:00
波斯纳的这本书很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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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10 17:52:00
Re

看到大家频频称赞这本书,心中有话不吐不快啊...

我前段时间看过Posner的这本书,总体感觉是不知道他究竟想说明一个什么样的体系,但是相比之下Cooter and Ulen的法和经济学似乎逻辑性就要强很多

所以也想请教高手:到底法律经济学应该走怎样的路?这个交叉学科应该有什么样的一个方法论?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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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12 13:14:00
个人认为法律的经济学分析在英美法系国家有较大的应用价值,因为他们的法官是“法官造法”法官懂得一点经济学知识,对公平和正义的平衡会把握的更好一些。但对于大陆法系国家来说,除了在经济立法上有点应用价值之外,对司法实践几乎没有任何意义,很多东西只能说是纯粹为分析而分析,在实践中根本行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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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12 17:36:00

奖励4楼现金50。

一般说,因为英美法是普通法系,法官根据判例来决定法律,所以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大,作用也大;而大陆法系下的法官相反。

重要的是,中国的法律很少由专业的法官和学者来拟定,而多少国务院各个部委局部利益的体现。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部委“部际会签”制度就极端搞笑地表明了中国的法律多大程度上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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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5-14 13:30:00
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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