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为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关系,早期卡尼曼和特维斯基等人是持革命态度的,试图通过推翻偏好的一致性公理等彻底解决理性经济人假定问题。但是这些研究都是建立在小样本的实验基础上,很难获得普遍的公理性的结论。
另一条思路就是西蒙等在卡内基创立的认知科学研究,主要通过计算机技术和神经科学研究大脑对信息的处理过程,这些研究发现人们的大脑在处理信息时是有序的、理性的,但是有限理性的。这一点和哈耶克早期的论述一致。现在维龙斯密斯等也在展开这方面的研究。这种研究方式实际上在探索行为的本质及其物质基础,而不是卡尼曼等人的纯粹的心理学研究思路,可以看作是对新古典的修正。参见本版贴出的卡梅瑞等人写的神经科学对经济学的影响的综述文章。
新制度经济学同样依赖偏好序的假定,只不过国内的新制度经济学都是一种剪刀-浆糊似的理解,这些学者一般没有全面阅读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文献,最多阅读了其中的5%已经非常了不起了,把仅有的一些文献拿出来卖弄,自然就不能揭示背后的东东。
新制度经济学的模型方法主要有三种:完备合同方法,就是标准的委托代理理论;不完备合同方法,强调执行中的交易成本约束,如哈特;有限理性方法,强调当事人理性约束导致合同不完全,如威廉姆森。具体参见制度经济学版的一些笔记资料。
所有三种方法都存在对当事人偏好序的界定,一般离不开理性经济人假定,只不过理性多少而已。
其实贝克尔最近写的社会经济学最能说明在新古典效用函数基础上对社会问题的拓展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