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dayu0001在2004-10-21 18:57:33的发言: 在经济学中,不管是有形的物品,还是无形的劳务(服务),都是商品。商品的买卖必然带来效用的增减,和产权(所有权)的转移。例如:你打的,你是付钱买进服务,且拥有对司机劳动一定的控制权;司机收钱卖出服务,且让渡了自己劳动的控制权。在这个交易中,你的效用是为什么增加,或是节约时间,或是节约体力,或是有面子等等,这就不是经济学家要关心的了。所以,“看人吃屎”得到的效用,还是“让人吃屎”得到的效用,这都无关紧要。要记住,“效用”是基础假设,它是经济学的边界,不要超越它。
把原来的问题换个说法,你可能明白一点。
将“吃屎”看成是一种劳务,“吃屎者”卖出劳务,收入金钱;“看者”买进劳务,付出金钱,列成不等式,结果是一样的。
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只有两种商品,两个参与者,两项交易,交易的数量相同,只是支出方向相反,完全不需要扯到“消费集”,“基数效用和序数效用”。
TO xinshenghu
模型有大,有小,小学做的应用题都可以算是数学模型。不要被这个词吓着了。
经济学不是只研究大问题,也不是只研究现实世界存在的问题。
再者,如果经济学不能说清这个问题的错误,你还能相信它吗?
唱歌好听还是难听,该谁付钱给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存在这样一种交易:买者的所得,并非卖者的所失,而是直接以一方的行为(并不一定是劳动)来使对方愉悦(或不愉悦),这种交易被称为"劳务"
劳务和有形的商品交易不同之处,恰恰就在于没有一个具体的可比的"物"作为中介.听人唱歌不是"负唱歌",看人吃屎不是"负吃屎",用你的话说,就是没有卖出"唱歌",也没有卖出"吃屎"
相互的劳务提供,比方说甲给乙理发收十元,乙给甲理发也收十元,这是完全可能的,并不违反什么"完备性".
问题在于,并没有一个有形之物"理发",或者"吃屎",可以供你去"传递".甲给乙理发和乙给甲理发是两个不同的劳务,甲看乙吃屎和乙看甲吃屎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劳务.
在你九楼的"推导"中,至少忽略了三个问题.第一,不能从"看人吃屎"的效用过渡到"吃屎"的效用,第二,不能从别人吃屎的效用过渡到自己吃屎的效用.
第三个问题,两次交易已经在不同的边际位置.多了500万元或者少了500万元可不是小数.在不同的边际位置,各自的保留价格或者说边际效用不会再相同.我之所以要提到消费集和基数效用,无非是想提醒你这一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