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2007年各单位增人计划(经济类)
   | 单位 | 岗位 | 专业及专业方向 | 学历 | 人 | 
  | 经济贸易学院 | 教师 | 国际贸易 | 博士 | 2 | 
  | 教师 | 市场营销 | 博士 | 2 | 
  | 教师 | 财政金融 | 博士 | 1 | 
  | 商学院 | 教师 | 物流管理及相关专业 | 硕士及以上 | 1 | 
  | 教师 | 维语 | 硕士及以上 | 1 | 
  | 教师 | 体育 | 硕士及以上 | 1 | 
  | 教师 | 英语 | 硕士及以上 | 1 | 
  
 石河子大学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 
 1.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博士研究生导师) 
 (1)引进补贴20万元(聘期内逐年发放); 
 (2)安家费5万元; 
 (3)聘期内享受学校教授工资津贴; 
 (4)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8万元,文科5万元;(按项目管理) 
 2.副教授且具有博士学位者 
 (1)引进补贴15万元(聘期内逐年发放); 
 (2)安家费3万元; 
 (3)聘期内享受学校副教授工资津贴; 
 (4)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4万元;(按项目管理) 
 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实行聘任制,一个聘期为3年;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在校服务6年后学校提供的拥有使用权住房归己;引进博士且具有高级职称者的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引进博士 
 1.引进补贴10万元及安家费3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3万元;(按项目管理) 
 3.来校工作次月给予副教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为副教授,兑现副教授的工资津贴; 
 4.在校服务5年后购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5万元; 
 5.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住房一套,如在校外购房并享受住房补贴者须退回学校提供住房; 
 6.配偶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可安排工作;不具备者学校给予300元/月生活补助或安排临时性工作。 
 ◆紧缺专业的引进硕士(必须具备毕业证和学位证) 
 1.安家费3万元(聘期3年内逐年发放); 
 2.科研前期预研费:理工科3万元,文科2万元;(按项目管理) 
 3.来校工作次月给予讲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为讲师,兑现讲师的工资及校内津贴; 
  4.未婚者学校提供单人单间住房,已婚者学校提供拥有使用权的两室一厅住房。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调配科 
  联系人: 王 钢 侯桂兰 
  联系电话:0993-2058036 / 2302636 
  E-mail: wanggang_rsc@shzu.edu.cn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