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zwswswz 发表于 2012-11-25 20:11 
我并不反对你对竞争的解释。但你也不要忘了,任何契约,包括法律都是由人制订的,从而必然会受到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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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唯利是图者来说,总是要千方百计避开对自己不利的契约,或者要千方百计钻契约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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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那些人,是否包括劳动者?
社会契约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旧的契约不行,就要订立新的契约。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阻挡的。马就曾与恩达成不要擅改他的遗稿的契约,不过这个契约是私下订立的,没有社会效力,最终恩还是改动了遗稿的大量内容并予以出版。如果马知道这个契约的脆弱性,肯定要与他的继承者订立更严密的社会契约。
这是马本人的遗憾,也是他的失败的理论的第一个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