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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6

证监会依法严肃查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

中国证监会 www.csrc.gov.cn     时间:2012年09月03日     来源:



日前,中国证监会针对市场上流传的关于中信证券的一系列谣言进行调查,现已初步查明:
一、“中信证券海外投资出现巨亏29亿”虚假信息的主要发帖人某某男,29岁,河南省泌阳县人,2004年10月至今为福建南平个体工商户,其于2007年开始股票投资,累计投资额为6-7万元,由于股票投资持续亏损不满,因听闻今年多家证券公司亏损,便拣最大的证券公司编造亏损信息进而具体精确为“中信证券巨亏29亿”的虚假信息,并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3时48分在东方财富网股吧发布
二、“中信证券海外投资亏损29亿元,王东明被带走的主要发帖人为陈男,37岁,浙江杭州人,2011年3月至今职于浙江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1994年开立证券账户,目前账户金额为5万元左右。该虚假信息根据其QQ群内的聊天内容编辑加工而成,并于2012年8月13日14时40分通过其注册的“卯年申月”微博回复“波段兔王伟”微博时发布的
三、“里昂证券出现大规模人员离职”虚假信息的主要发帖人为曹男,29岁,湖北黄石人,2011年6月职于财经网站,其于2011年开始股票投资,累计投资额为6万元2012年8月14日下午13时07分,曹某通过其注册的“曹某某”微博发布了该虚假信息。其称发布微博的动机系8月13日看到中信A股大跌,出于财经媒体记者本能对该事件进行核实,在采访过程中针对公司整合、人员是否流失等问题进行询问后将猜测性的信息对外发布。
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已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证监会将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依法作出处理
目前,证监会仍在对上述关联情况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存在利用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行为,将一并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或操纵证券市场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希望潜在的违法者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也希望广大的投资者关注公司及有关方面依法依规披露的信息,不要信谣造谣,不要上当受骗,如果发现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请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方面举报,共同维护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共同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来源:http://www.csrc.gov.cn/pub/newsi ... 20120903_214387.htm


希望能把更详细的过程披露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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