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奇先生教授了我们什么样关于劳动的定义。劳动是指生物谋生的活动。人类谋生活动叫人类劳动,狗类谋生的活动叫狗类劳动。
植物其实也会劳动。
捕蝇草会在苍蝇飞落其树叶上时卷曲叶子将苍蝇捕获。
于是一切生物都是会劳动的。
假设行星是一种生物,则
一个行星以自转和公转来防止自己掉落到恒星上,从而被毁灭,也是一种劳动。
人类劳动又分:
一,合法劳动和非法劳动。经济学中通常只考虑合法劳动。这是以法律道德为基准评价的分类。是故造假、卖淫、贩毒等在没发现前都具有马克思的经济学意义。
是经济学的范畴大于马克思的经济学呢还是马克思的经济学涵盖了全部经济学甚至大于全部的经济学呢?
如果是后者,那么显然马克思的经济学就是一切经济学,反对马克思的经济学就是反对经济学本身。
如果是前者,那么“造假、卖淫、贩毒等在没有被发现前”就都属于一切经济学考虑的范畴。
当然,被发现后,也属于马克思讨论的话题。
二、有效劳动和无效劳动。凡劳动都有结果,但是通常认为没有预期的结果的劳动是无效的劳动。少数非预期结果的劳动更具有经济学意义,比如做化学实验意外得到青霉素,不小心将实验瓶打破了得到水泥。
一方面,“没有预期结果的劳动是无效劳动”,另一方面,“少数非预期结果的劳动更具有经济学意义”。
没有预期结果的劳动和非预期结果的劳动之间看来还有更高深的定义……
三、组织劳动和被组织劳动。这个就不多说了,马克思不喜欢组织,他认为大家都是单干户时便是共产主义。
在曹国奇那里,单干户的马克思式共产主义,和马克思关于的越是生产社会化,私有制就越是和生产力不相容的看法 不仅毫无矛盾,而且配合得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