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优先股,中国不是不让发而是市场条件不成熟,目前在中国发行优先股的还只是在离岸公司风险投资领域出现过。国务院05年就发布过文件《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与被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以股权和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等准股权方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投资。发行优先股可以很好的起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特别是累计参加优先股和可赎回优先股,其次,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既能达到筹资目的,又可以减轻因股价下跌而带来的压力。优先股一般不进入二级市场流通。因此,持有人不会就二级市场股价的下跌向上市公司施加压力。再次,对监管部门而言,倡导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同样可以缓解二级市场的扩容压力。
    至于权证,不能说现在没有了,只是少。其实发权证和股票有类似的效果就是集资,其次发权证可以不稀释旧股东的控制权,而且还可以作为一种红利奖励给公司高管。在西方成熟的金融市场上,目前占大部分在还是投资银行发行的衍生认股权证,公司本身发行的权证占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