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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木棉花 发表于 2013-1-15 12:31 既然楼主证据这么“确凿”干嘛新注册帐号来说事而不像方舟子一样实名举报呢,在下想问一句此经鉴定是谁鉴 ...
fengyuhu 发表于 2013-1-15 12:52 有道理
紫色木棉花 发表于 2013-1-15 12:27 既然你证据这么“确凿”干嘛新注册帐号来说事而不像方舟子一样实名举报呢,在下想问一句此经鉴定是谁鉴定的 ...
aibieli731001 发表于 2013-1-15 14:59 有勇气举报就要有勇气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