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白药(000538)2013年2月8日公告,公司于2013年2月7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与陈发树因股权转让纠纷诉讼案件进展的通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一: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驳回原告陈发树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案件受理费由陈发树负担。
原告陈发树对上述判决事项不服,提起上诉。陈发树的上诉请求为:
一、维持原判决第一项,即:“陈发树与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合法有效”;
二、改判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全面履行其与原告2009年9月10日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就本案股份转让事项报送至财政部审批;
三、改判确认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因违约给原告已经造成的和可能继续造成的损失,判令其将违约所得的股息11,846,504.16元及其利息和转增股份19,744,173.6股赔偿给原告,并且赔偿截至争议股份过户时原告因此继续遭受的其他损失,包括针对争议股份(含已转增股份)继续发生的利润分配、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权益损失,以及争议股份过户时可能发生的贬值价差损失(截至2011年12月8日上午10点,总损失以当时每股58.45元计,共计1,165,893,450元);
四、改判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各16,968,480.02元。”
陈发树支付的22亿元一直呆在红塔的账上,如果以2月4日的收盘价73.90元计算,陈发树手中“未兑现”的云南白药股票价值已经接近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