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楼的观点很对,要明确区分企业与市场的目的是什么。
经典的企业理论,主要是张五常的观点认为,企业与市场都是契约联接的,企业是一种特殊的市场契约,企业不是用行政管理机制代替市场机制,而是用要素市场代替产品市场。或者说,要有劳动力买卖契约才算是企业。
但是这种观点却并不符合人们的直觉。因为把企业看成契约的观点实际上已经排除了计划体制下的企业,当然有人认为计划体制下的企业不是企业,只是政府的一个生产车间。在专制体制下,是否存在企业呢,比如说在洋务运动时期。也许有许多工人是被迫去做工的,工人没有人身自由时的生产机构算不算企业呢。
目前的企业定义的外延是否涵盖了历史上一切在直觉上看来是企业的生产机构呢。或者说,企业、市场与生产性组织的这三个概念的区别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