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税 收 的 框 架
( 一) 证 券 税 收 的 一 般 框 架
一 套 完 整 的 复 合 证 券 税 制, 是 由 与 证 券 交 易 有 关 的 发 行 税、 交 易 税、 所 得 税 和 财 产 税 等 一 系 列 税 种 及 证 券 政 策 组 成 的, 其 中 证 券 税 种 主 要 可 分 叁 大 类( 见 附 图)。
在 这 些 证 券 税 种 中, 证 券 交 易 税 和 证 券 所 得 税 是 较 具 代 表 性 的 两 个 税 种, 居 比 较 引 人 注 目 的 地 位。 根 据 对 这 两 个 税 种 的 不 同 做 法, 世 界 各 国 的 证 券 税 种 可 分 为 两 大 类: 一 是 以 日 本 等 亚 洲 国 家 为 代 表 的, 既 征 收 证 券 交 易 税, 又 征 收 证 券 所 得 税; 二 是 以 美 国 等 国 家 为 代 表 的, 以 征 收 证 券 所 得 税 为 主,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税, 则 以" 有 损 资 本 流 动" 为 由, 停 征 或 少 征 该 税。
( 二) 我 国 证 券 税 收 框 架 的 不 完 善 性
我 国 的 证 券 税 收 尚 未 形 成 完 整 的 证 券 税 制, 其 税 种 目 前 主 要 有 证 券 印 花 税、 证 券 营 业 税 和 证 券 所 得 税。 证 券 印 花 税 既 对 股 票 交 易 行 为 课 征( 税 率 为0.5 %), 也 对 股 票 发 行 行 为 课 税( 税 率 为0.05 %), 相 当 于 证 券 发 行 税 和 证 券 交 易 税。 证 券 营 业 税 是 对 证 券 公 司、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金 融 机 构, 就 其 营 业 收 入 额 征 收 的 税 种。 对 于 ? ?nbsp;券 投 资 所 得( 即 红 利、 股 息 等), 我 国 规 定 企 业 和 个 人 一 律 纳 入 所 得 税 征 收; 对 于 证 券 交 易 所 得( 即 证 券 买 卖 差 价 收 入), 我 国 规 定 企 业 证 券 交 易 所 得 纳 入 所 得 税 征 收, 而 个 人 证 券 交 易 所 得 暂 缓 征 收。
由 分 析 可 知, 我 国 证 券 税 制 是 以 流 转 课 税 为 主 的 证 券 税 制。 我 国 证 券 的 流 转 课 税 较 为 完 善, 各 税 种 都 具 备。 近 年 证 券 税 率 的 调 节, 也 主 要 集 中 在 印 花 税 率 上。 证 券 所 得 课 税 和 证 券 财 产 课 税 在 我 国 尚 未 形 成 体 系, 一 是 对 个 人 证 券 交 易 所 得 尚 无 征 收 规 定, 二 是 财 产 税 未 正 式 开 征。 目 前 征 收 的 只 是 企 业 证 券 所 得 税&n bsp;和 个 人 证 券 投 资 所 得 税。 因 此, 我 国 证 券 所 得 税 和 财 产 课 税 相 对 于 流 转 课 税 而 言, 处 于 次 要 的 地 位。
证 券 税 收 的 功 能
一 般 认 为, 证 券 税 收 具 有 以 下 功 能:
( 一) 增 加 财 政 收 入。
证 券 税 收 与 其 他 税 收 一 样, 是 国 家 财 政 收 入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以 证 券 交 易 印 花 税( 实 质 是 对 证 券 交 易 环 节 的 课 税) 为 例,1991 年 至1997 年, 沪 深 股 市 提 供 的 证 券 交 易 印 花 税 总 额 达 到454 亿 元, 其 中1997 年 一 年 提 供 的 证 券 交 易 印 花 税 就 达 到237 亿 元。 这 一 年 里, 沪 深 股 票 共 成 交3 万 亿 元 以 上, 其 中 有 四 个 月 以0.6 %( 双 向) 的 税 率 计 征 印&n bsp;花 税, 余 下 月 份 以1 %( 双 向) 计 征。 从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看, 我 国 股 票 成 交 金 额 将 快 速 递 增, 相 应 地, 证 券 交 易 印 花 税 也 将 呈 增 长 趋 势, 其 对 国 家 财 政 的 贡 献 也 日 益 突 出。
( 二) 调 节 资 金 流 向。
国 家 可 以 通 过 对 不 同 种 类 证 券 征 收 不 同 的 税 率 来 引 导 资 金 流 向, 达 到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的 目 的。 如 对 股 票 交 易 征 收0.5 % 的 交 易 印 花 税, 而 对 债 券 和 基 金 的 转 让 则 暂 不 征 收 的 规 定 显 然 是 基 于 当 前 股 票 交 易 较 热 的 状 况; 在 所 得 税 方 面, 也 有 类 似 的 规 定。 如 国 家 对 股 息、 红 利 征 收20 %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对 国 库 券 利 息、 金 融 ;债 券 利 息 则 免 征 个 人 所 得 税。 这 一 规 定 降 低 了 免 税 债 券 的 利 率, 使 得 政 府 能 以 较 低 成 本 来 融 资。
( 三) 控 制 交 易 成 本, 促 使 投 资 者 延 长 持 有 证 券 的 周 期。
证 券 交 易 税 的 改 变, 直 接 影 响 投 资 者 的 交 易 成 本。 当 其 提 高 时, 将 促 使 投 资 者 延 长 持 有 证 券 的 周 期, 从 而 起 到 抑 制 投 机, 鼓 励 投 资 的 作 用。 在 所 得 税 方 面, 大 多 数 国 家 对 不 同 持 有 期 限 的 证 券 出 售 所 得 有 不 同 的 规 定。 如: 德 国 对 长 期 性 资 本 利 得(6 个 月 以 上) 免 税, 但 投 机 性 资 本 利 得 全 数 课 税; 瑞 典 对 长 期 性 的 资 本 利&nb sp;得( 持 有2 年 以 上)60 % 免 税, 而 短 期 性 资 本 利 得 全 数 课 税; 芬 兰、 挪 威、 前 联 邦 德 国 分 别 只 对 取 得 证 券 后5 年、2 年 和6 个 月 内 将 其 出 售 所 得 的 利 得 征 税。
上 述 国 家 的 规 定 使 投 资 人 在 买 入 证 券 后, 倾 向 于 一 直 持 有 到 所 规 定 期 限 以 上 才 考 虑 卖 出。 但 美 国 在 这 方 面 的 规 定 是 一 个 例 外, 美 国 从1986 年 起, 规 定 资 本 利 得 不 论 是 长 期 还 是 短 期 持 有 的, 皆 视 为 一 般 所 得 金 额 课 税, 因 为 美 国 政 策 制 定 人 认 为" 锁 定 现 象"( 即 投 资 人 倾 向 于 持 有 证 券 的 现 象) 有 碍 资 本 流 动, 会 降 低&nbs p;市 场 效 率, 从 而 妨 碍 资 本 的 优 化 配 置。 这 使 我 们 看 到, 延 长 持 有 证 券 周 期 一 般 具 有 鼓 励 投 资 的 作 用, 但 在 特 定 情 况 下 如 果 持 有 证 券 周 期 过 长, 也 是 不 利 于 市 场 效 率 的。
( 四)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证 券 税 收 的 这 一 功 能 主 要 体 现 在 所 得 课 税 和 财 产 课 税 上。 累 进 税 率 的 证 券 所 得 税 主 要 调 节 不 同 纳 税 人 的 收 益 所 得 水 平, 能 缓 解 利 益 分 配 悬 殊, 维 持 社 会 公 平。 财 产 税 对 某 些 所 得 财 产( 无 收 益 所 得 的 财 产) 征 税 有 弥 补 所 得 税 不 足 的 功 效, 是 实 现" 叁 代 无 富 翁" 的 保 证。
由 分 析 可 知, 前 面 所 述 的 不 同 证 券 税 种, 其 功 能 也 不 尽 相 同, 虽 然 各 税 种 都 有 增 加 财 政 收 入 的 可 能, 但 其 他 功 能 并 不 同 时 具 备。 证 券 交 易 税 能 控 制 交 易 频 率, 调 节 资 金 流 向, 但 在 维 护 公 平 方 面 却 无 能 为 力。 证 券 所 得 税 兼 顾 两 者, 但 以 调 节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差 别 为 主, 其 它 方 面 则 较 弱。 即 使 证 券 所 得 税 这 一 税 种, 如 果&nbs p;减 免 等 因 素 相 异, 功 能 也 不 尽 相 同。 如 对 长 期 利 得 免 税, 有 利 于 鼓 励 投 资, 却 不 利 于 资 本 流 动, 而 取 消 这 一 措 施, 又 会 助 长 短 线 投 机。
正 因 为 不 同 税 种 功 能 的 差 异, 一 套 证 券 税 制 的 功 能 发 挥 如 何, 则 必 然 取 决 于 其 税 种 的 设 立, 如 果 税 种 设 置 不 完 善, 则 税 制 的 功 能 发 挥 必 然 也 存 在 缺 陷。
我 国 证 券 税 收 功 能 发 挥 的 不 均 衡 性
我 国 目 前 的 证 券 税 收, 在 增 加 财 政 收 入、 宏 观 调 控 上 都 起 到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但 细 细 分 析, 我 国 证 券 税 收 的 功 能 发 挥, 集 中 体 现 在 增 加 财 政 收 入 和 控 制 交 易 成 本 上, 而 对 于 调 节 资 金 流 向 和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则 显 得 有 所 不 足。
我 国 证 券 税 收 这 种 功 能 发 挥 的 不 均 衡, 主 要 源 于 税 制 结 构 的 不 完 善 性。 从 附 表 一 所 示 可 见, 既 然 我 国 证 券 税 收 以 流 转 课 税 为 主, 则 其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的 功 能 相 对 较 弱。 由 于 流 转 税 中 的 交 易 印 花 税 也 未 形 成 体 系, 其 调 节 资 金 流 向 的 功 能 也 相 应 受 到 限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