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 供给和需求均有弹性时的关税影响
在上图中,横轴O—Q表示数量,纵轴O—P表示价格。为了分析简便,我们假定该国不生产这一产品。在征税以前,当价格为O—P时,该国进口的某一商品为O—Q,即需求曲线D—D和进口供给曲线S—S 的交点E所决定的量。如果对进口商品征收Pm—P’关税, 则征税后价格由O—P上升到O—P’,其上涨额小于关税额(P—P’<Pm—P’)。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根据上图的需求曲线D,在价格由OP上升到OP’时,需求便也相应地由OQ下降到OQ’。而根据上图的供给曲线,在供给量为OQ’时,价格由OP下降到OPm。所以, 消费者所付价格的实际上涨额不是关税额的Pm —P’,而是Pm—P’减去Pm—P,即P—P’。当然,这只是假定世界上只有两国进行贸易时的纯理论分析,在多国贸易的情况下,并不一定某国加征关税就立即导致出口国出口的减少和出口价格的下降。但总的趋势却必然会是如上所分析的那样。关税必然削弱国际分工。
非关税壁垒也是对国际分工的一种限制。所谓非关税壁垒是政府直接采用关税以外的手段限制进口,如配额、质量标准、海关估价、政府采购、反倾销规则、国内歧视性税收、卫生标准等等,方式很多,且不断产生新的方式。这些手段带有行政上的强制性,所以,它对国际分工的限制更直接,更有效,而且立竿见影,一经采取,立即产生限制作用。
战后关贸总协定和后来的世贸组织的活动一直是在贸易自由主义理论的主导下进行的。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一直是其活动的主要内容。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以及国与国之间不同的政治经济关系和各种不同的国际经济集团之间的矛盾,围绕着削减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斗争一直非常尖锐而复杂。而且,这一斗争又受到各种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支持和指导。与此同时,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也在不断地发展和丰富,如国内外生产成本均等论、输出失业论、降低工资论、保护幼稚产业论、多样化论、次优理论、贸易条件论、国家安全论等等。任何理论都是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才是正确的。贸易自由主义理论认为完全的国际分工能增加全球的产出,从而能增加全人类的福利。但实现这一点的前提是各国之间必须是友好和善意的,否则,这种完全的国际分工便不能促进全球经济的均衡发展,而会产生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弱者愈弱、强者愈强的后果。战后南北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便是明证。而在国际上仍有敌对和不信任的条件下,就不能说国家安全论没有道理。在国内失业压力很大时,限制某些进口以增加国内就业也不无道理,有时就业问题还会成为国内的主要政策目标之一。贸易自由主义理论只是在抽掉很多现实状况后的一种纯经济分析。
所以,我国在确立自己的外贸理论和制定外贸政策时,首先应该考虑充分利用国际分工来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同时也应该分别不同产业的情况,对一些幼稚产业给予不同程度的保护。这一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
1.被保护的产业应当是有潜在比较优势的,适当的保护能把潜在的比较优势变为现实的比较优势。一般说来,这一保护期不宜过长,否则会迟滞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在这一保护期内,我们实际上是以放弃国际分工所可能带来的收益为代价的。
2.对有些明显没有现实和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则不应保护,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潮下,我们应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充分获取国际分工所带来的收益。原来投入在这些产业的生产要素则应依据市场经济的原则自发地或有指导地转移到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上来。这些产业并不会完全、彻底地消失。根据上文所说的边际成本递增原理,有些产业当其生产规模缩小到一定程度后,其成本可能会下降,能与国外产品竞争,从而保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而有些产业可能就消失了。这一结论实际是我们对上文所说成本递增对国际分工的影响的实际应用。事实上,任何国家也不可能什么产业都自己发展,因为有些劣势是无法弥补的。如俄罗斯就不可能生产茶叶,除非它投入巨额资金人工制造适于茶树生长的条件,但这样产出的茶叶不可能在市场上有竞争优势。同样,即使冰雪运动场利润再丰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热带国家也发展不起来。
3.有些产业虽然对国家的经济乃至政治安全很重要,但如果没有潜在比较利益,保护也是徒劳无益的。比如,核原料对发展核工业和核武器是至关重要的,但假如我国没有核矿藏,再保护核原料工业也发展不起来。明智的做法只能是进口核原料来发展核工业。
4.军事工业是应当受保护的。一个自己不能生产先进武器的国家便不可能有安全感,在国际关系上也难免在不同程度上受制于人。但保护不等于孤立封闭,积极进口一些与军事工业相关的产品和技术不但不会损害我国的军事工业,反而能加快其发展。当然,在进口的基础上还要创新,否则便是跟在别人后面走,谈不上生产先进武器了。
5.对不必要的垄断产业不应保护。国内有些产业是垄断的,因此,必然产生与垄断伴生的服务质量差、缺乏技术进步驱动力及垄断高价和垄断利润。这实际是要消费者为其购买的商品支付不合理的高价,不利于发展使用其产品的其他产业的生产,也不利于使用其产品的非生产性消费者提高生活水平。因此,除去确有必要保护的产业外,对其他垄断产业不宜保护,垄断是不利于发展的。
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限制了完全的国际分工外,运费也是限制国际分工的一个因素。一个生产成本较高的国家,可以因为距进口国较近而战胜生产成本较低的国家。不同商品承受运费的能力是不一样的。那些价值高、体积小、重量轻的商品承受运费的能力比较大,如珠宝、精密仪器等,就可以承担空运的费用,因为即使如此,运费也只占其价值的很小一部分,不会因此而削弱其竞争力。反之,价值越低,体积越大,重量越大的商品承受运费的能力越弱,如铁矿石一般只能水运或陆运,而建筑用沙土除边境地区外几乎不能出口。其他一些价值低、体积大、重量大的商品也因运费而削弱了其竞争力,从而使完全按比较优势进行国际分工的想法不能实现。
我们承认国际贸易中的比较利益原则,因为它出自科学的经济理性,但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比较利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这种动态不是指边际成本的上升,而是指生产要素的可变性。因为无论马克思所说的生产率,还是李嘉图所说的比较优势,都是由生产要素的质和量决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生产率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而生产力由三个要素组成:有一定劳动技能的人即劳动者,劳动工具,劳动对象。从发展的观点看,这三者都是可变的。首先,劳动者的数量由人口的数量决定,而人口数量则由出生率和平均寿命所决定。劳动者的质量由教育的普及程度和水平决定。这一切都是动态的。劳动工具小到手工工具大到成套设备,无一不是一定水平和科学技术的物化。而科学技术是随着人类对自然界认识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劳动对象也是不断变化的,现有的劳动对象不断被发现有新的用途,人们也不断发现新的有经济价值的劳动对象,如发现新矿藏等,而同时,一些劳动对象也随着不断的开发利用而减少乃至枯竭。
在生产力诸要素中,决定性的要素是劳动者。因为其他要素的变化都是由人决定的。所以,我们才得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发展科学技术的前提和基础又是教育这一重要结论。只要人的素质提高了,就会制造出越来越先进的生产工具,并会发现越来越多的自然资源和越来越多的新用途,并由此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正因为生产力诸要素是动态的,世界文明的中心才会转移。在古代,中华民族就曾创造出灿烂的文明而与恒河文明、两河文明、尼罗河文明并列为四大古代文明。只是文艺复兴以后,欧洲的科技水平才超出中国越来越远。我们相信曾经创造出令人骄傲的文明的中华民族是优秀的民族,绝对有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能力。
我们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它在国际贸易上有特殊的意义。正是因为生产要素是可变的,所以,比较优势也是可变的,否则我们便只能面对现实徒唤奈何了。由于生产要素的可变性,我们才有可能使我国的比较优势产业由科技含量较低向科技含量较高发展,由低技术产品向高新技术产品乃至世界领先和独创技术产品发展。这是我们改变外贸出口商品结构、制定外贸发展战略的理论基础之一。
我们还应认识到,在生产要素的变化中,对外贸易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进口先进的生产设备等于直接发展劳动工具这一生产要素,而由于使用这些生产设备需要劳动者具有更多的科技知识,所以,它又促进劳动者素质的提高。而且先进的生产设备往往物耗低,这又等于扩大了劳动对象的量。同时,它还会对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都产生良性的促进作用。基于此种认识,我们应尽量进口能促进我国科技进步的商品。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应深入理解邓小平同志“发展是硬道理”和“三个有利于”的著名论断。要辩证地理解“自力更生”和进口现成技术设备的关系。自力更生是基础,是我们发展生产力的内因,“自助者天助”,如果自己不努力,经济的发展便失去了根基。但同时我们也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外部因素,以收少走弯路、加快速度之效。
既然以合理的国际分工,按比较优势进行国际贸易是我国对外贸易的理论基础和行为准则,那么就提出一个如何使收益最大化的问题。从经济学上讲,外贸收益最大时即为边际收益为O时。在这一点,我们得到了外贸所可能带给我们的一切收益。我们在衡量进口收益时,不仅应考虑到价格收益,同时还要考虑进口该商品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这样才能得出进口的净收益。我们必须时刻记住,外贸是国民经济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需要来确定我们的进口量,再由此而决定我们的出口量。在出口量不能满足合理的进口需求时,在不考虑技术进步等条件的情况下,即在假定这些条件不变时,就只能靠降低汇率来增加出口量,以满足这一进口需求,否则就会迟滞国民经济的发展。但一国的产出不是无限的,而且降低汇率意味着用更多的商品换取原来用较少商品即可换回的进口品,也就是说贸易条件会恶化。所以,降低汇率也有一个限度。由于这些限制,出口量也不是可以无限扩大的。出口量决定进口能力。由于出口量受到限制,进口需求与进口能力之间就会出现一个缺口。这一现象在经济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表现尤为突出,因此往往达不到贸易收益最大化的点。
这一观点的要点是,我们进行国际贸易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得到合理的国际分工所能带给我们的经济收益。我们出口是为了进口,而进口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换言之,如果我们没有进口的需要,也就没有出口的必要。从这个意义上说,不是出口决定进口,而是进口决定出口。但出口能力又受到种种限制,主要是生产力水平的限制。汇率的降低也有一定限度,这一限度就是不能低于国内的机会成本,否则贸易条件就会恶化到经济亏损的程度。我们只有在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我国外贸的最佳规模,以使我们的外贸收益在可能的范围内实现最大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发展很快,这是令人欣喜的现象。我们相信,在世界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的大趋势下,对外贸易将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