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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业问题是重大问题
有关研究表明:(1)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发生剩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劳动力不能充分就业,失业率过高,根本原因是企业数量太少,没有就业岗位;(2)经济发展过程是一个每千人企业数量从几个到几十个的过程,有GDP的增长,而没有企业数量的增加,是一种不正常的经济增长(周天勇,2003)。因此,要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和提高我国国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就必须促进新企业的不断诞生和原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新企业的不断诞生和原有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就是我们常讲的创业。党的十六大报告及以后的党的若干重要文献之所以多次强调创业的重要,强调“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原因就在于此。
二、制度创新是优化创业环境的核心要素
创业是创业者在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下从事创业行为的结果。这一定的社会环境条件就是创业环境,它是指社会环境中与创业行为有关的所有主客观条件的总和。社会的制度安排是其中主导的部分。因为人们的行为无不与他们的利益有关,而人们对某一行为成本—收益的预期是由一定的社会制度安排框定的,人们行为选择的方向、行为的动力和行为最终的结果无不与其有关。比如国家禁止私人创业,你有天大的本都不行,在卖个鸡蛋都要被当“资本主义尾巴”割掉的时代,私人创业显然是不可想象的,这就是所谓的“英雄无用武之地”。再比如社会信用环境恶劣,你难以买到货真价实的原材料,你销售产品很难拿到货款,你就不敢创办企业。还有如果国家对私人产权的保护不力,你创业所得常被“吃唐僧肉”,你创业的热情就很难高起来等等。因此,要促进创业,就必然要求创业环境的优化,而创业环境的优化,就必然要求制度创新以消除一切不利于创业的体制障碍。
三、制约我国创业环境优化的制度性因素
(一)创业文化的相对淡薄
创业文化是与创业行为有关的一系列非正式制度安排的总和,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意识形态等,内容极为丰富。由于创业过程涉及到财富的创造、众多的交易和巨大的风险,所以这里我们特别强调“三观”:即财富观、信用观和成功观。
所谓财富观就是指一定时期、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多数的人们是追求财富、还是鄙视财富,是认为创造财富光荣还是分配财富光荣。在经济发达国家如欧美诸国,追求财富、创造社会财富光荣、分割社会财富可耻的财富观已深入人心。创业被认为是创造社会财富的重要渠道,是一个公民素质能力的重要体现。即使基督徒创造财富也被认为是在尽天职。在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这一经典著作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成功的企业家,尤其是白手起家的企业家往往受到社会的尊重,很多甚至被认识是国家的骄傲、民族的英雄。在美国,亨利·福特、爱德温·兰德博士、比尔·盖茨、弗里德里克·史密斯、雷·克罗克、山姆·沃顿等创业者卓越的远见和创造性的开拓经营赢得了美国人民的极大推崇,成为了美国青年争相效仿的楷模。在我国,历史上有重农抑商的传统,工商业长期受到压制。文革期间,我们国家还大讲“财富是罪恶之源”,还大力宣传“越穷越光荣”的论调,儒家的安贫乐道、清心寡欲等思想至今还在束缚着很多人的头脑;专制主义的长期影响滋生了比较浓厚的财富分割文化,社会的兴奋点常常集中在如何对他人的财富的分割上,很少有人对创造财富保持兴趣,追逐权力、分割财富成了社会风行的“潜规则”,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往往鄙视实业而青睐官场,那些当不了官的普通百姓也常常幻想如何通过种种手段来“杀富济贫”。时下学术界探讨较多的“仇富心理”就这种财富分割文化的典型表现。
所谓信用观,就是人们对信用的价值评判,是将之看作行事的基本准则呢,还是一种口头标榜。在发达国家,由于长期实行市场经济,有关制度历经漫长的演化而比较健全,社会公众的守信意识较强,普遍地将信誉看作是个人的无形资产,大多数的人宁愿丧失巨大的额外利益也不愿意失信而自绝于社会。在我国,尽管有“言而无信而不知其可”的古训,也有很多一诺千金的典故,但是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较晚,加之有关制度建设滞后,人们的商业信用意识比较薄弱。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生活中虚假广告、逃废债务、偷税骗税、造假贩假等诚信缺失现象愈演愈烈。根据中国企业联合会理事长张彦宁的判断,每年仅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就达1800亿元,因产品质量低下和造假贩假造成的损失至少2000亿元,以至于许多有识之士将之称为中国市场经济的“败血症”。人们诚信意识的淡漠,加之部分ZF部门公信力的降低,使得创业的风险加大,创业的交易成本激增。
所谓成败观,就是人们就是如何看待一个人的成败,是注重以结果论英雄呢,还是注重以过程论英雄。由于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动机及信息不对称、激励不相容、责任不对等众多的原因,创业是充满风险的过程,失败在所难免。有关资料显示:在美国,现有的小企业中,总体上有三分之一将在2至3年间关闭,四年内关闭率将上升到52.7%,最终失败或终止的比例高达75%,许多企业都曾经历多次失败。人们对创业的失败也比较包容,认为创业失败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社会允许失败的创业者重新创业,屡败屡战的人往往能赢得更多的尊重而不是嘲笑。美国的硅谷之所以被世界上称为创业者的“天堂”,这与美国比较包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是有很大关系的。我国在这方面就显得苛刻得多,“王寇”观念影响深远,“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一次胜负定终生”,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失败,一旦失败,不但舆论滔滔,而且将失去众多的援助。对于失败者人们不是“雪中送炭”,而更多是“墙倒众人推”。
创业文化的相对淡薄,使得人们对创业的收益预期降低,成本预期提高,从而提高了创业激励条件满足的门槛。
(二)正式制度安排的错位与缺位
从上面的模型看,要满足创业的激励条件,在正式制度安排方面必须要求有适当的制度安排保证创业的收益和相对降低创业的成本。在这一点,我们存在的主要问题就是正式制度安排的错位与缺位,突出表现在:
1、从企业准入制度看
在发达国家,企业准入很多采用的是注册制和备案制度。准入的门槛较低,常常一元钱就可以注册一个企业,企业的设立程序也比较简单。张维迎教授曾举例说,他的一个朋友在美国注册一个网络公司通过网上注册只用了几分钟。在我国,企业准入还搞得是审批制度,甚至摆个小摊、当个小贩也要由各个部门来审批和制约,公民创业的权利受到ZF部门的严重约束:有高额的资本金限制,注册一个小企业也要上万元的注册资本金;有所有制的划分;有行业领域的限制,有些行业,如邮电、电讯等仍由国家垄断经营,广大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无法进入;有繁杂的程序,有各个审批环节的限制,创办一个企业往往要盖十几甚至几十个公章,上到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电力,下到街道办事处、甚至居民委员会都要照顾到,还经常受到有关部门的刁难,比经营企业还难。审批制使得创业初期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降低了人们的创业热情,制约了经济发展,带来比较严重的腐败问题;越是经济落后的地区,情况就越严重。有学者断言:“如果把审批制改为注册制,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至少提高30%,腐败现象至少可以减少50%”(张维迎,2003)。
2、从融资制度看
创业融资是创业的一个关键环节。由于所创企业的前景面临众多的变数,信用融资的能力较低;加之资金是一种特殊的“易受损”的服务性产品,其所有者十分珍惜。这使得创业融资难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发达国家在此方面进行了多年的探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比较突出的有以下做法:(1)贷款援助。在美国,中小企业局(SBA)的主要任务就是以担保方式诱使银行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SBA对75万美元以下的贷款提供总贷款额75%的担保,贷款偿还期最长可达25年;对中小企业急需的少数“快速”贷款提供50%额度比重的担保。(2)风险投资。为了扶持高风险、高收益的高新技术中小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发展出了风险投资制度。美国的风险基金最为发达,遍及全国500多个“小企业投资公司”,1997年美国2690家创业公司就获得了大约122亿美元的风险基金,美国80%的高新技术企业是由风险投资扶植发展起来的。(3)直接的资本市场融资。为解决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问题,一些国家探索开辟第二板(高科技板)股票市场,目前,为中小企业建立专门的股票市场的国家还不多,仅有美国、法国、加拿大等少数国家。香港的“二板市场” 在1999年11月才开通,美国在股票市场上开辟的“二板市场”是NASDAQ股票市场(纳斯达克市场),法国在交易所公司开辟的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二板市场”称为“新市场”业务。在我国,风险投资刚刚起步,“二板市场”还在酝酿之中,创业所需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不是靠亲朋好友资助,就是依靠银行贷款,贷款主要来源于工商银行。由于无专门的贷款担保机构加之信用担保制度无具体政策出台,银行考虑到风险问题,往往也不愿意贷款给创业者。不少有前景的“准企业”常常因借贷无门而“胎死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