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今日公告称,不支持其子公司青海木里煤业开发集团入股超日太阳(002506),而随着本月7日公司债首次付息日的临近,超日能否避免违约再度蒙上阴影。
超日太阳亦公告指出,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11超日债存在的风险:目前公司流动性困难并未得到缓解,资金仍然较为紧张,11超日债是否能按时首次付息存在不确定性。
11超日债于去年3月7日发行,发行规模10亿元人民币,票面利率8.98%,首次付息日为本月7日。 超日太阳称,如果公司于本月5日前发布无法按时支付首次利息的公告,那么11超日债将自3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并可能被停牌至债券暂停上市;如果债券暂停上市,发行人在暂停上市公告披露次一交易日起30个交易日内仍不能支付利息,则不再进行交易。 2012年,超日太阳亏损13.69亿元。 以下为相关公告: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不支持全资子公司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股份事宜的公告 2013年2月28日,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以青国投函字【2013】1号《关于不支持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股份的通知》,函告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里煤业),根据对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日太阳)的初步调研,基于风险控制的原因,木里煤业关于受让超日太阳大股东股份的意向,我公司不予支持,并请木里煤业做好后续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3月1日 (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