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为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是党和国家在民主法制建设领域的重要舆论阵地以及政法综治战线的主要喉舌。其办报宗旨是:报道法制新闻,传播法治资讯,引导法治舆论,弘扬法治精神。 现出版《法制日报》、《法制日报•周末》、《法制文萃报》、《世界报》4种报纸及《法人》、《法制与新闻》、《法制资讯》3种杂志,另有《法制网》、《中国普法网》(司法部政府网站)2个网站和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2 个中心。 为了更好地培养人才,发现人才,吸纳人才,报社将有计划地接受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学生的实习申请。实习结束后,对整体素质好、德才表现优秀的实习生,在2008年公开招聘员工及接收应届大学毕业生时将择优录用。 有意者请登录 www.legaldaily.com.cn网站,下载、填妥《法制日报社2007年度实习申请表》连同相关资料于2007年8月31日前寄至法制日报社人力资源部。 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实习生基本条件 1、热爱法制新闻事业,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文字功底,愿意投身于新闻工作的高校大学生; 2、国家重点高等院校相关专业2008年毕业的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3、专业范围:法律、新闻、财务或工商管理、美术设计、计算机应用、传媒广告经营等; 4、可以连续在本报实习6个月左右(自2007年9月1日起,非全日)。 二、实习岗位 | 岗位类别 | 岗位编号 | 人数 | 专业 | | 文字编辑、记者 | SX01 | 12 | 法律、新闻、中文 | | 网络编辑 | SX02 | 2 | 法律、新闻、中文,熟悉网站编辑、修改、制作 | | 财务管理 | SX03 | 2 | 财务、工商管理 | | 美术编辑(含网页美编) | SX04 | 2 | 平面设计、网页设计及制作 | | 计算机及网络应用 | SX05 | 3 | 计算机 | | 广告经营 | SX06 | 1 | 传媒广告 | 三、待遇 1、指定专门指导老师,出具实习鉴定。 2、提供交通补助、午餐补助,住宿自理。 3、刊发稿件计发稿酬。 四、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法制日报社2007年度实习申请表》。 2、报名者请将申请表、简历、作品以及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法制日报社人力资源部,邮编:100102,封面请注明“实习申请”、“岗位编号”。(不接待来访) 报名截止日期: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10-84772209。Email:rlzy@fzrb.cn。 3、8月进行面试并发实习通知。 4、9月初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