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最近几年,推别是上海、深圳、广州等沿海发达城市近年来都在调高最低工资标准,一方面为了缓解日益严重的民工荒,另一方面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但是,政府的这个最低限价似乎更加维护企业的利益,最低工资标准的调高,使农民工的名义工资有了一定程度的上升。本人设想,如果没有这个最低工资标准,让市场供求规律发生作用,由于农民工的短缺,企业为了招到保证企业正常生产能力的劳动数量。劳动的需求曲线必然右移,这样市场出清水平下的均衡价格必然要提高。否则,在CPI指数居高不下,和通胀率上升下,农民工的实际工资实际上是下降的。在“劳动——闲暇”选择中,闲暇的机会成本降低,自然失业率上升。
我们以一种产品为例,短期的资本存量看作不便的。如果短期来说企业招不到足够的劳动力。不论是从古典的角度还是凯恩斯的角度来分析短期总产量都要下降。对于企业来说是不利于其利润最大化的。
因此,短期来说,不论是微观企业个体,还是宏观整个企业,为了保证企业利润最大化,似乎都不愿意产量水平的下降。
回到我们的题目上来, 给予上面的简单分析,如果市场是接近于完全竞争的(沿海一带的低端加工企业接近于这一市场,像电子产品OEM生产),那么,如果政府不制定最低工资,而是作为信息的发布者,向公众传递可靠的信息,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对农民工的不利。同时制止行业的串谋。 本人认为,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一定会高于现在的水平。
现行条件下的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是低于劳动市场的均衡价格,这样最低工资标准倒好像成了最高限价,实际上,现在沿海一带的企业,大家都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工资,很少有一个企业愿意以高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来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