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桶原理的最微观经济分析:我们知道,每一种物质都是由最小微粒分子组成,而每一个分子又是由一定的原子组成,以一个水分子为例,就是由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组成,两个水分子由两个氧原子和四个氢原子组成,假如有五个氧原子和八个氢原子,只能组成四个水分子.另外一个氧原子就会闲置。从逻辑学角度讲,一个氧原子和两个氢原子是组成一个水分子的充分必要条件,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组成一个水分子。人类利用各种资源制成我们需要的产品,其实任何一个产品也都是由一定的生产要素组成,这些生产要素同样是生产这个产品的充分必要条件。以生产一个木桶为例,假如一个木桶由一个圆底和10块相同尺寸的木板组成,如果制成的木桶用于盛水,则木桶盛水的多少取决于木板的高度。如果其中的一块木板只是其它9块木板的一半,则制成的木桶的容水量也只能正常的是一半,其原因就是9.5块木板不是制成一个木桶的充分必要条件,所以说,从充分必要条件角度讲只有10块相同木板才能使木桶的容水量达到最大化,即资源的最佳配置。
如果其中的一块木板长于其他9块木版,情况会怎么样,木桶的容水量还是取决于9块木板的高度,并不会因增加一块木板的高度而增加木桶的容水量,这是不是对收益递减规律的否定,这一规律可被人认为是经济学的公理呀,请大家继续加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