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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 经济学论坛 三区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2013-3-30 16: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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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0 16:59:47
fujo11 发表于 2013-3-30 13:08
“辩证法”和“辨证法”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
http://bbs.p ...
阁下知道偏旁部首意味着什么?

没有人说换个偏旁部首问题就解决了。但乱用偏旁部首却会人为制造出问题。

“辩证法”,中间的“言”字旁,恰恰是具有本质重要的内容,而阁下忽视了这一本质,说明根本就不懂。不懂还在乱说,不是“无知者无畏”是什么?你还自以为知道自己“所云”?

如此傲慢,算是一种正确的学术态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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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0 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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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0 17:03:45
fujo11 发表于 2013-3-30 13:43
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
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 ...
再次暴露出对辩证法的无知。

马克思讲的是黑格尔的辩证法。黑格尔,或者马克思,有谁认为灭亡或不灭亡是“无条件的”么?

断章取义,大言狡辩。大概也就是在本论坛中才会遇到阁下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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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0 19: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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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1 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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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1 08: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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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1 09:29:58
“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必然灭亡的理解。”
--------------这句话是真是真知灼见之言。它指出了事物变化的辩证法。它说明:每个事物内部都既包含着肯定其存在的因素,也包含着否定其存在的因素。而这种矛盾,即表明事情存在着一种永恒性,这种永恒性现在是借这个外壳而存在,而在不同的时候它又借另一个外壳而存在。
本质是永恒的,同时它要借一系列外壳与规定而存在与运动,这种现象,就是辩证法。辩证法是永恒本质的存在模式,它是不断地变化,通过这种变化而达到永恒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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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1 09:31:04
数据管理 发表于 2013-3-27 10:08
“辩证法”是一回事情。“某人所说的辩证法”是另一回事情。
批评辩证法是需要很高水平的,否则,批评非常可能无效。
----------对,是需要极高水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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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 08:51:08
hhj 发表于 2013-3-31 09:31
批评辩证法是需要很高水平的,否则,批评非常可能无效。
----------对,是需要极高水准的。
不错,宣传马克思意义上的辩证法,的确需要很高的厚黑及诡辩素质,
否则,谁能干出这种睁眼说瞎(胡)话还理直气壮、振振有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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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 09:27:22
fujo11 发表于 2013-4-1 08:51
不错,宣传马克思意义上的辩证法,的确需要很高的厚黑及诡辩素质,
否则,谁能干出这种睁眼说瞎(胡)话 ...
我不知道马克思的其它话怎样,但他的那段话是绝对的真知灼见。辩证法,不掌握其本质与精髓,最好就不要对它说什么了。而我对辩证法的理解是:在变化中保持恒定。你认为这是诡辩吗?但这是非常现实的经验。一个人及一切事物,只有懂得与善于随着环境的不同而变化,他才能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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