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一、许多项目应该取缔。
第一类应该取消的项目是,像标枪铁饼击剑一类纯粹从古代战争中发展而来的项目,这些项目目前除了比赛早就被人们遗忘,为什么仍要设置在奥运会这样重大的比赛中呢,早就应该“与时俱进”被淘汰掉了。第二类应该取消的项目是,那些既无观赏性又无普及意义的项目,如铅球、三级跳、举重、个别体操项目等。即使在奥运会赛场上,遇到有这样的比赛项目时,看台上也是门可罗雀,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远比观众多。而在平时,这些项目如果不是有国家出钱专门去为赢得金牌找人去练的话,几乎没有人自觉地去从事这样的运动项目,为什么还不取消了之?
批判二、健康运动不健康。
奥运会的精神是“更快更高更强”,其目的无非是让人们通过运动,达到健身的目的,同时也是为了让人们通过运动去追求人类体能达到的极限。然而,运动员们为了能够赢得金牌,往往是超负荷训练,超能力去“拼博”,许多人都在运动训练过程中把身体搞得一身毛病,当运动员到退役的时候,基本上也是身体千疮百孔的时候,下半生基本上就是与病魔斗争了。更有人为了取得好成绩,不惜吃违禁药品,结果是事与愿违,经常出现猝死在赛场的事,因此就出现了健康运动得不到健康的现象。
批判三、个别项目纯粹是为了金牌而开设,没有广泛的参与性。
为了取得金牌,个别项目由于没有群众基础,更没有普及性,所以只有靠国家体育部门投入巨资去培养运动员开展这些项目的训练,造成了大量的浪费。
批判四、项目越设越多,越来越不具备广泛参与性。
奥运会有个规定,即在举办国举办时,举办国可以增加个别新的项目,这样,就使只有在个别国家才有的项目被列入奥运会项目中,除了成为个别国家摘金夺银的“优势项目”外,毫无普及性和广泛参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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