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版块 我的主页
论坛 提问 悬赏 求职 新闻 读书 功能一区 真实世界经济学(含财经时事)
1177 0
2013-04-21

记者昨天从伟业我爱我家集团了解到,北京已有第一批二手房交易缴纳了获利部分20%个税的案例出现,28万元个税由买房者承担。

3月30日,房地产调控“国五条”北京细则发布,其中规定,如不是家庭已购5年、唯一住房的,出售二手房时须按照售价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该规定从3月31日起实施,以网签时间为界。

昨天,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介绍,过去20天中,第一批二手房交易缴纳了获利部分20%个税的案例出现。其中在该公司代理的、最先缴税的是丰台区大成南里小区的一套二手房,房屋总面积为127平方米,交易房款为280万元,房主购买时价格为140万元,此次交易获利140万元,所缴纳的个税数额为140万元的20%,也就是28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按照政策规定,本应由卖房者承担的个税,经过买卖双方协商,最后由买房者承担。

这批案例也表示北京已正式开始执行二手房交易差额20%个税的收取。对于20%个税收取的其他具体案例,有没有双方分摊或者卖方承担个税的情况?胡景晖表示,还需要作进一步了解和统计。

业内说法

个税缴纳要考虑市场供需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表示,国家政策规定,个税缴纳应由卖房者承担,但在实际交易过程中,由于一般是卖方市场,所以习惯上由买房者承担个税。但随着新政的实施,个税缴纳额骤然增加,个税究竟由谁承担,主要还是看供需情况,他说,比如前面所说的案例,因为此套房源在该区域属于抢手房源,买卖者比例约为5:1,所以经过协商,由买房者承担。

全市的二手房成交,巨额个税会不会都转嫁给购房者?对此,胡景晖表示,这关键看市场情况,地段好、品质好、供不应求的区域,估计仍然会由买房者承担个税。而地段一般、房屋总价很高的房源,会有双方分摊个税、或者卖房者承担个税的情况。

胡景晖称,中介行业协会打算引导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的个税,预计近期会有所动作,不过最终谁承担个税,还是要买卖双方根据房屋情况协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相关推荐
栏目导航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说点什么

分享

扫码加好友,拉您进群
各岗位、行业、专业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