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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28

用收入法进行GDP核算的时候,为什么要把"折旧"加上!

很不好理解.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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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9 07:22:00

要统计“净收入”,就不加上折旧。

要统计“毛收入”,就加上。

“总收入”中的“总”(gross)其实是“毛”的意思,比如“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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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9 10:29:00
因为折旧的东西本身也是GDP生产出来的东西然后折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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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29 11:20:00

我没看过什么会计核算的,乱猜一下

GDP全国的统计是根据各企业生产的净产值统计得来的,这里实际上就是指各企业创造出来的新价值,这个东西是增值税的依据,是全国的一个统一的尺度,但是这里面已经从总数里把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折旧给去除掉了,折旧进入了企业的成本,我们的新价值不含折旧,这也是最终统计上报给国家的数。

这样你的设备折旧的补偿,也就是你的企业自己生产的设备,其实是不在国家统计之中的。但是,对于国家而言,设备的生产也是创造价值的,不管他是用于更新还是扩大再生产。所以这一块,最后国家算GDP时一定要补上。

当然如果折旧来源于社会上的设备生产部门,我想它就不需要补上了,因为它的GDP本来就在统计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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